德化县关于办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公告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就学问题的重要途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政策及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政策
1、贷款用途与额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一次签约、分次发放、专款专用、按年计息、按期偿还”的贷款方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用于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学年发放贷款不能超过借款学生所在学校学费和住宿费的收费标准,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最高不超过元;全日制研究生每生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元。为保证贷款的正确使用,贷款到达学生账户后立即被划至高校账户,学生本人无法将贷款取出用于其他用途。
2、贷款利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实行按年计收,其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计算。如遇国家利率调整,贷款利率按照与贷款人约定的调整方式进行调整。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借款学生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正常学制学习年限结束的下一个月;借款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结有关手续的次月起自付利息。
3、本金偿还。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长限期14年,毕业后要立即还款的,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学生毕业后2年期间为还本宽限期,可只付利息不还本。从毕业后第3年的9月1日起按照偿还次数等额还本。
4、违约责任
(1)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2)经办银行将借款人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形成不良信用记录,将会对借款人今后申请住房按揭、汽车按揭等贷款造成影响;
(3)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4)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特别说明: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申请条件
1、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我市大学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等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德化县。
3、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⑴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⑵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⑶孤儿或残疾人家庭;
⑷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⑸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⑹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⑺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⑻其他贫困家庭。
三、申请办理流程
登陆 提醒:网上申请后需提交资助中心审核的纸质材料。
首次申贷(包括新生和在校大学生)
1.学生身份证;
2.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含有派出所公章的第1页、家庭索引页和学生个人以及共同借款人的页面);
3.新生提供录取通知书,续贷或首贷在校大学生提供学生证;
4.学费收费标准,高校账户信息;
5.家庭困难证明(申请表中有选择的需提供);
6.共同借款人身份证。
(以上材料复印件各1份,并需随带原件查验)
续贷
省内高校学生由高校在线确认,省外高校除在线确认外,还可通过在纸质《高校确认表》上签章确认,并将其回传经办行。
四、受理申请时间和受理地点
1、受理申请时间:每年7月15日至10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
2、受理地点:德化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德化县职业技术学校办公楼一楼学生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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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来源:德化县学生资助中心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