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发布事关中小学招生入学德

福建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提出规范管理政策举措

义务教育: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关键词1:就近入学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健全完善公平的就近入学管理机制,立足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户籍制度改革、租赁住房改革试点等,调整和优化中小学布局,加快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新增常住人口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规范招生入学信息发布制度,学位供给紧张的区域要及时发布预警提示,妥善做好分流工作;招生片区划定或调整,要充分评估和论证,确保平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稳妥推进多校划片招生改革试点。

关键词2:公民同招

继续严格实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政策,严格按规定限定体育或艺术专门学校、外国语学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范围,严格按相关政策认定教育优待照顾对象,营造公平的入学和升学环境。任何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收或劝退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

关键词3:控辍保学

各地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强化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要重点   1.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   2.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或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   3.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   4.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   5.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   6.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8.严禁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以及招收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   9.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以及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10.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来源:福建微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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