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家长来说,
孩子的就学问题可是重中之重!
这不,贰君给各位家长们都整理好了!
德化县年秋季
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招生工作意见
这一篇统统都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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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年秋季
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各中心小学、县直幼儿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文件精神,加强各幼儿园的招生管理,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平稳、规范,根据上级招生工作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年秋季我县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园”原则,划定幼儿园招生区域,组织招生服务区域的适龄幼儿按时就近免试入园。
(二)坚持“有效证件、分类招生、电脑派位(抽签)、统筹调剂”招生原则
1.“有效证件”:户籍证明、房产证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两一致”。
“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户口所在地一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的,父母或父母一方也必须同户并提供出生证明);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房产证与户籍户主一致)。
2.“分类招生”:公办幼儿园按以下顺序依次招生①片区“两一致”户籍人口→②政策照顾对象(军人子女、市级高层次人才及县委认定的优秀人才子女、户籍在农村的教师子女)→③扩招对象(“集体户”和“有户无房”对象,其中“集体户”在编在岗的干部职工子女优先);
3.“电脑派位(抽签)”:因教育资源有限等原因,①辖区入园对象超过幼儿园计划招生数的,优先保证“两一致”户籍人口、政策照顾对象,入园对象超出招生容量的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录取。②公办幼儿园在完成片区内“两一致”户籍人口、政策照顾对象招生任务后,如有剩余学位,可扩招片区内集体户、有户无房及其他申请照顾入园的适龄儿童,具体由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提出派位方案,报县教育局备案。
4.“统筹调剂”:符合以上“分类招生”范畴,因办园容量爆满无法安排,由所在辖区中心小学负责调剂到辖区指定幼儿园就读;乡镇区域内学额已满的①②类对象,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协调解决。
二
招生对象
户籍关系在德化县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其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年的6月30日。
年起儿童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当年的3月1日。
三
招生范围
实验幼儿园:招收户籍在浔东社区、德新社区的适龄幼儿;
第二实验幼儿园:招收户籍在东埔社区1—5组、浔中村1、2、3、4、5、11、16组的适龄幼儿;
城关幼儿园:招收户籍在凤池社区、凤凰社区、浔中村13—15组的适龄幼儿;
双鱼幼儿园:招收户籍在南门社区、浔南社区3、4、5、8组的适龄幼儿;
金锁幼儿园:招收户籍在金锁社区、浔南社区1、2、6、7组的适龄幼儿;
阳光幼儿园:招收户籍在龙东社区、阳光社区1、3、4组的适龄幼儿;
第三实验幼儿园:招收户籍在东顺社区的适龄幼儿;
育英幼儿园:招收户籍在兴南社区、宝美村13—16组的适龄幼儿;
湖前幼儿园:招收户籍在湖前社区、龙鹏社区、丁溪村1组的适龄幼儿;
丁溪幼儿园:招收户籍在园丁社区1—4组、丁溪村2—16组的适龄幼儿;
鹏祥幼儿园:招收户籍在丁溪村17—18组、园丁社区5—7组、阳鑫新村(户籍在阳山村)、蒲坂村6-7组的适龄幼儿;
龙浔中心幼儿园:招收户籍在龙井社区、宝美村1—12、17组的适龄幼儿;
龙浔第二中心幼儿园:招收户籍在大洋社区的适龄幼儿;
荣昌幼儿园:招收户籍在丁墘村12组、大坂村1、2组的适龄幼儿;
浔中中心幼儿园:招收户籍在富东社区、金凤社区、东埔社区6—7组、浔中村6—10、12组的适龄幼儿;
城东幼儿园:招收户籍在后所村、凤阳村、阳光社区2、5、6组、浔中村18组的适龄幼儿;
新寨幼儿园:招收户籍在浔中镇石山村、石鼓村、仙境村、祖厝村、龙翰村的适龄幼儿。
鉴于现有公办幼儿园容量爆满,新建设小区楼盘必须配套幼儿园,否则自年起,公办幼儿园无法为新建楼盘的幼儿提供学位。
四
招生时间
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全县公办幼儿园统一按以下程序和时间招生: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程序和招生时间
1.6月15日:各公办幼儿园将招生工作方案送交县教育局初教股备案。
2.6月20日:各公办幼儿园向社会及所招生社区发出招生通告,公布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和收费许可项目及标准,宣传招生政策。
3.7月2日—7月3日:各公办幼儿园接受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4.7月4日—7月6日:各公办幼儿园汇总片区内适龄幼儿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需要电脑派位(抽签)招生的幼儿园,公示电脑派位(抽签)时间、地点、办法。
5.7月15日前:各公办幼儿园公布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资格审核结果并报送教育局。
6.7月18日:公布剩余学位及符合摇号的对象,镇属公办幼儿园报送所属中心小学审核备案后统一报送县教育局核准,县直幼儿园直接报送县教育局核准。学额已满的,不再接受入园申请。
7.如有剩余学位,各幼儿园可根据实际采取电脑摇号或抽签等办法解决部分入园需求,电脑摇号(抽签)时间统一为7月30日上午9:00,摇号(抽签)后当场公布结果并将名单报送县教育局。
8.摇号(抽签)由各幼儿园组织,教育局派人监督。各园要邀请镇、社区代表、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参加,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未按时报名儿童入学的处理
因故不能如期到园报名者,应于幼儿园招生时间前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经幼儿园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超过申请期要求报名者,可引导到民办幼儿园就读。
(三)任何公办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或推后招生。
五
收费标准
1.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按照县物价局、教育局联合下发的收费文件规定执行。
2.民办幼儿园收取保育教育费标准收费标准严格按省、市、县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同时由所在地中心小学予以公示,并接受监督,不得随意提高收费标准。
六
招生办法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
1.“两一致”户籍人口
(1)住宅、户籍同属幼儿园片区的“两一致”户籍人口凭《户口簿》《房产证》直接申请入园。
(2)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因政府项目拆迁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但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原住房产权证明及政府拆迁证明等),过渡安置期内,在户籍所在地片区幼儿园或过渡安置地片区镇属幼儿园入学。
2.政策照顾对象
(1)现役军人子女入园:根据《中共德化县委德化县人民政府德化县人民武装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军人优待政策切实增强军人荣誉感的通知》(德委〔〕37号)精神,凭《军衔证》《户口簿》、亲子关系有效证明及所在部队出具证明,于6月20日前送教育局初教股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园。
(2)优秀人才子女入园:符合《德化县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和办理规定》(德委人才〔〕6号)精神,符合条件入学对象凭人社局、教育局核准的《德化县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园)申请表》、户口簿、身份证、及《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于6月20日前送教育局初教股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园。
(3)教师子女入园:户籍在农村的教师子女需在城区幼儿园入园的,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校审核后送教育局,于6月20日前送教育局初教股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园。
3.扩招对象
幼儿园在满足以上对象的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后,如有空余学位,采用电脑派位(抽签)办法招收以下“扩招对象”。
实际居住在幼儿园片区内、拥有片区户籍,片区内没有住宅的(即“集体户”和“有户无房”对象,其中“集体户”在编在岗的干部职工子女优先)。本部分入园对象凭《户口簿》和提供父(母)工作单位证明申请入学。
学位余额多于或等于报名人数的则直接录取;学位余额少于报名人数的则实行电脑摇号或抽签。中选者仅限本人入园,不得转让,否则,给于取消录取资格;符合条件的参加摇号(抽签)对象每人限报一所幼儿园,严禁参加多园摇号(抽签),如果多报,一经发现取消其电脑摇号(抽签)资格。
(二)集体办、民办幼儿园招生
1.幼儿入园“以社区为主”,片区内符合入园要求的适龄幼儿实行就近免试入园,集体办、民办幼儿园要优先招收片区适龄幼儿和辖区内外来务工适龄子女入园。
2.幼儿园根据办学规模,制订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幼儿园要严格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
七
招生要求
(一)规范招生行为,招生工作实行“五公开”,即各园要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范围、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严禁收取与入园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
(二)严格控制班生规模,小班新生原则上每班班生额控制在30人,如果确系学位紧张,允许适当扩大班生规模,每班不得超过35人。若因特殊情况需突破班生规模或增加班级数量,须以书面形式报经县教育局审核批准,不得违反规定招收不满3周岁的幼儿入园。
(三)各中心小学、各幼儿园应于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并公布咨询电话。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园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以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各中心小学、幼儿园制定本乡镇的幼儿园招生实施细则,加强对本辖区内各类幼儿园(班)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督促其规范招生行为。各幼儿园应认真学习,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教育公平。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利用招生欺诈敛财的违法行为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德化县年秋季
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各中心小学,县直小学: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年德化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的纪要》(德招考委〔〕2号)精神,现就做好年秋季我县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统一安排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顾录取条件的学生免试就近入学;通过“填报志愿+电脑派位”的方式,统筹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本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统称“随迁子女”)免试就读城区小学。
二、招生对象
符合招生政策要求年满6周岁(即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辖区内适龄儿童招生
1.招生范围
实验小学:招收户籍在南门社区(原南门社区8、10组除外)、兴南社区、德新社区、浔东社区、宝美村13-16组的适龄儿童。
第二实验小学:招收户籍在凤池社区、凤凰社区、富东社区、湖前社区、龙鹏社区、浔中村13—15组的适龄儿童。
第二实验小学分校:招收户籍在世科村的适龄儿童。
第三实验小学:招收户籍在丁溪村、园丁社区、阳鑫新村(阳山村户籍)、鹏都社区的适龄儿童。
城东实验小学:招收户籍在阳光社区2、5、6组,东顺社区、后所村、凤阳村的适龄儿童。
尚思小学:招收户籍在东埔社区、浔中村1-5、11、16组,龙翰村、石鼓村1—3组、仙境村6—7组的适龄儿童。
阳光小学:招收户籍在阳光社区1、3、4组,龙东社区、畔山云海小区的适龄儿童。
金锁小学:招收户籍在金锁社区、浔南社区(包括原南门社区8、10组)的适龄儿童。
丁墘小学:招收户籍在丁墘村、大坂村、大洋社区的适龄儿童。
鹏祥小学(在建):招收户籍在鹏祥社区、吉祥社区的适龄儿童(暂寄蒲坂小学)。
新寨小学(在建):招收户籍在金凤社区的适龄儿童(暂寄尚思小学)。
龙浔中心小学:招收户籍在龙井社区、宝美村1—12组的适龄儿童。
浔中中心小学:招收户籍在浔中村6—10、12、18组,石鼓村4—8组、仙境村1—5组、祖厝村、石山村的适龄儿童。
乐陶小学:招收户籍在乐陶村的适龄儿童。
蒲坂小学:招收户籍在蒲坂村的适龄儿童。
其他小学招收由各所在乡镇政府划定的服务区域适龄儿童。
2.城区招生计划
3.招生要求
(1)执行《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闽教基〔〕77号)第三条:“认定学生实际常住户籍所在地应坚持学生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原则”的规定,即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户口所在地一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的,父母或父母一方也必须同户并提供出生证明);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房产证与户籍户主一致)。“寄户”学生一律回原户籍地就读或参加城区小学一年级随迁子女电脑派位。
(2)招生对象户口迁入的截止时间为年5月31日,户口迁入超过截止时间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年起招生对象户口迁入的截止时间为当年的3月1日。
4.招生程序
(1)学校于6月1日前至少用1周时间在校门口张贴,通过 (2)6月5-7日,辖区“两一致”适龄儿童持户口簿、房产证直接报名注册。辖区“世居户”因拆迁等特殊情况只达到户籍“一致”的适龄儿童,提供有效证明,视为“两一致”同步申请入学。
(3)6月12-14日,学校学位有余的可扩招辖区只具备户籍“一致”的适龄儿童。即适龄儿童与父(母)同户(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的,父母或父母一方也必须同户并提供出生证)的,凭户口簿等证件申请入学(“集体户”中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子女优先解决);学校学位不足的,此类对象由学校通过摇号抽签形式确定录取名单,没录取的对象由教育局统筹调剂到附近有学位的小学就读。
(4)6月15日前学校公示招收对象名册,接受监督。家长如对招收对象名单有异议的,可在6月21日前向学校投诉反映。
(5)6月22日前学校将招收对象名册及相关证件复印件送教育局初教股备案。
四、城区随迁子女招生
随迁子女就学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创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闽教基〔〕31号)和《年德化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的纪要》(德招考委〔〕2号)文件精神,通过“填报志愿+电脑派位”的方式保障其入学机会公开、公平。
1.招生对象
随迁子女必须是实小、二实小、二实分校、三实小、尚思小学、阳光小学、金锁小学、城东实验小学、丁墘小学、新寨小学、龙浔中心小学、宝美分校、浔中中心小学、蒲坂小学、乐陶小学施教区外,且最近一年在城区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
2.报名时间
6月27-29日。
3.报名地点
现就读幼儿园。
4.材料提供
报名时必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外县户籍的同时提供居住证,由各幼儿园收齐统一造册后于7月9—12日送教育局初教股审核。不能完整提供以上材料的,只能报名派位蒲坂小学、乐陶小学。
5.录取办法
由教育局统一实行“志愿+电脑派位”(电脑派位时间为7月下旬)安排入学。派位到蒲坂小学、乐陶小学的学生,在学生双方家长自愿前提下,提出书面申请,经教育局批准,可以互换就读学校。
五、政策性照顾随迁子女招生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年德化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的纪要》(德招考委〔〕2号)精神,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随迁子女给予照顾录取。申请照顾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于6月20日前向教育局初教股提交申请书及证明材料,并填报报名表。
1.在我县工作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各类优秀人才子女就学照顾政策按《德化县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和办理规定》(德委人才〔〕6号)执行。
2.烈士、立过“三等功”以上的退伍军人、驻德化部队现役军人、德化籍现役军人、见义勇为的子女和孤儿提供有效证件(部队证明、军官证或士官证、军人结婚证等法定的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孤儿提供孤儿证原件及复印件)按居住地申请就近入学。
3.户籍在农村的教师子女需在城区学校就读的,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校审核后送教育局,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居住地附近的学校就学。
4.县委县政府重大工程移民子女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供有效证明按安置地安排就近入学。
5.农村独女户、二女户的女儿需要在城区小学一年级借读,出具相关证明,采用“志愿+电脑派位”的办法,根据学校可借读学位比例给予优先照顾在城关中心区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分校、第三实验小学、尚思小学、阳光小学、金锁小学、城东实验小学、丁墘小学、龙浔中心小学、龙浔中心小学宝美分校、浔中中心小学)就学。报名时间与报名办法与其他随迁子女同。
6.给予城关中心区各村按其所在地小学一年级招生数的5%免派位入学指标,由村委会确定对象向教育局初教股报送名单,安排到该村所在地小学就读。
7.年度缴纳税款万元的城关民营陶瓷、电商、外资企业及近年来填补我县产业空白规模较大的企业(由县招商办提供),其职工子女需要在城区小学借读的给予照顾1个名额,每增加税款万元另予照顾1个名额,优先安排在企业所在地附近的小学就学;对年度增幅居前列的规模以上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0万及以上,由县统计局提供),按总数10%的名额(每年不超过15家),给予安排1名职工子女申请在企业所在地附近的小学就学(此项照顾指标包含中学);年度缴纳税款万元及以上至万元以下的城关房地产开发公司、建筑公司,其职工子女需要在城区小学借读的给予照顾1个名额,缴纳税款万元及以上至0万元以下的给予照顾2个名额,缴纳税款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照顾3个名额,优先安排在企业所在地附近的小学就学(此项照顾指标包含中学)。以上照顾就学的学校不包括实验小学、第二实小。以上照顾对象由企业填表申报,并分别经龙浔、浔中镇政府审核后统一送教育局,发现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者,取消该企业的照顾资格。
8.热心教育事业且年度缴纳税款万元以上的城关民营陶瓷企业,其职工子女需要在城区小学(实验小学、第二实小除外)就读的,由企业申请,企业所在乡镇签署意见,经学校审核后,统一送教育局,经局务会研究后,统筹安排在企业所在地附近的小学就学。
9.农村重度残疾、特困家庭子女需在城区小学(实验小学、第二实小除外)借读的,由个人提供证明材料,经所在乡镇政府审核后送教育局,经局务会研究,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居住地附近的小学就学。
以上9项照顾对象按先后顺序照顾到学校满额为止,其余对象参加电脑派位。
六、工作要求
1.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在确保户籍、住宅在本服务区域“两一致”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入学的前提下,核清学校学位的余额,按照“五公开”原则,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区域、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方式招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
2.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招学生或招收上述规定招生对象以外的学生,严格按照《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控制班生规模,严禁跨服务区域招收学生,严禁招收不及龄和重读学生。
3.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各乡镇(社区),公安局、人社局、卫计局、工商局、统计局、招商办等有关部门,各学校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有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利用招生欺诈敛财的违法行为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在电脑派位时,邀请纪委、监察部门、有关领导和校长代表、家长代表及新闻媒体参加,实行公开派位,以保证派位的公开、公正、合理。各城区小学要建立完整的新生备查材料(做到一生一档),审核人员必须在新生备查材料复印件上签名,以示负责。
4.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5.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若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做如下处理:①本服务区域户籍的适龄儿童一律视为非服务区域招生对象,由教育局或中心小学统筹安排就读学校。②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一律取消进入城关中心区学校就读的资格,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6.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各乡镇、学校要认真做好残疾儿童筛查鉴别和入学组织工作,根据不同残疾程度,送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到服务区域内小学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歧视或拒收。符合免、缓学规定的残疾学生要求免、缓学,要提供鉴别证明、按程序报批,确保三类残疾儿童的分类入学率均达到96%以上。
德化县年
普通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各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小学: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年德化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的纪要》(德招考委[]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县年普通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组织初中招生服务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包括自愿到农村中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就近免试入学,统一安排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顾录取条件的学生就近免试入学。
2.坚持“公开、公平”和“免试入学”原则,通过“填报志愿+电脑派位”办法,统筹解决初中招生服务区范围外的本县户籍小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本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城区中学问题。
二、招生范围划分
1.城区中学实行多校划片招生。德化三中、德化六中、鹏祥中学、德化三中霞溪分校招收龙浔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其中,根据三中征地协议,丁溪村第3、4、5、6、7、11组的毕业生由德化三中照顾录取);德化五中、德化八中招收浔中镇和国宝乡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德化二中城关校区(丁墘中学)面向全县招生。
2.农村中学实行单校划片招生。雷峰中学招收雷峰镇、南埕镇和水口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德化二中招收上涌镇、桂阳乡和汤头乡户籍的小学毕业生;葛坑中学招收葛坑镇和杨梅乡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盖德中学和三班中学招收本乡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3.龙门滩中学、赤水中学、美湖中学、大铭中学和春美中学被撤并之后,我县初中招生服务区域范围未能覆盖龙门滩镇、赤水镇、美湖镇、大铭乡和春美乡等5个乡镇。因此,户籍在这5个乡镇的小学毕业生,可以报名到城区中学就读(必须参加“电脑派位”),或者到其他农村中学就读。
4.户籍在盖德乡、三班镇、雷峰镇、南埕镇、水口镇、上涌镇、桂阳乡、汤头乡、葛坑镇和杨梅乡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服务区学校就学,但为了就学方便,也可以申请到城区中学和其他农村中学。
三、招生照顾录取政策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给予照顾录取。申请照顾录取的学生必须于6月20日前向教育局中教股提交照顾录取申请书及证明材料,申请照顾录取的学生也必须填报借读生报名表。
1.烈士子女、立过“三等功”以上的退伍军人的子女、驻德化部队、德化籍现役军人的子女、见义勇为的子女和孤儿按居住地安排就近入学。学生家长携带有效证件(部队证明、军官证或士官证、军人结婚证等法定的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孤儿提供孤儿证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20日前向县教育局中教股报名。
2.县委县政府重大工程移民子女按安置地安排就近入学。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携有效证明于6月20日前向教育局中教股报名。
3.年度缴纳税款万元的城关民营陶瓷、电商、外资企业及近年来填补我县产业空白规模较大的企业(由县招商办提供),其职工子女需要在城区中学借读的给予照顾1个名额,每增加税款万元另予照顾1个名额,优先安排在企业所在地附近的中学就学;对年度增幅居前列的规模以上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0万及以上,由县统计局提供),按总数10%的名额(每年不超过15家),给予安排1名员工子女申请在企业所在地附近中学就学(此项照顾指标包含小学);年度缴纳税款万元及以上至万元以下的城关房地产开发公司、建筑公司,其职工子女需要在城区中学借读的给予照顾1个名额,缴纳税款万元及以上至0万元以下的给予照顾2个名额,缴纳税款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照顾3个名额,优先安排在企业所在地附近的中学就学(此项照顾指标包含小学)。以上照顾就学的学校不包括三中,龙浔镇所属企业原则上照顾六中,浔中镇所属企业原则上照顾五中、八中,若填报第一志愿的学校学位已满,则安排至第二志愿学校就读。以上照顾对象由企业填表申报,并分别经龙浔、浔中镇政府审核后统一送教育局,发现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者,取消该企业的照顾资格。
4.热心教育事业且年度缴纳税款万元以上的城关民营陶瓷企业,其职工子女需要在城区中学就读的,由企业统一申请,企业所在乡镇签署意见,经学校审核后于6月20日前统一送教育局中教股,经局务会研究后,统筹安排在企业所在地附近的中学就学。
5.农村重度残疾、特困家庭子女需在城区中学借读的,由个人提供证明材料,经所在乡镇政府审核后于6月20日前送教育局中教股,经局务会研究,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居住地附近的中学就学。
6.户籍在农村的教师子女需在城区中学借读的,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校审核后于6月20日前送教育局,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居住地附近的中学就学。
7.第三实小毕业的柔道、摔跤队员,近三年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获得三等奖或以上的,本人自愿继续从事这方面训练的,提出申请经批准可直接升入德化三中初一年就读;浔中中心小学毕业的跆拳道队员和南音艺术团成员,近三年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获得三等奖或以上,本人自愿继续从事这方面训练的,提出申请经批准可直接升入德化五中初一年就读;尚思小学毕业的击剑队员,近三年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获得三等奖或以上,本人自愿继续从事这方面训练的,提出申请经批准可直接升入德化五中初一年就读;龙浔中心小学毕业的武术队员,近三年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获得三等奖或以上,本人自愿继续从事这方面训练的,提出申请经批准可直接升入德化六中初一年就读。
8.在我县工作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各类优秀人才子女就学照顾政策按德委人才《德化县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和办理规定》(德委人才[]6号)执行。
四、城区中学招生计划
德化三中10个班人,德化五中16个班人,德化六中12个班人,德化八中12个班人,鹏祥中学7个班人,霞溪分校4个班人,二中城关校区(丁墘中学)6个班人。
五、招生报名录取办法
1.招生报名:学生凭户口簿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1-12日,户籍截止日期为年5月31日。在本县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报名,报名时要填报《年德化县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在初招表的志愿栏填报户籍所在地服务区中学或其他农村中学,要求借读城区中学的学生填写“借读城区中学”,如若不填报借读学校则不予安排。在外县就读的小学毕业学生向县教育局中教股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
2.申请借读:户籍不在龙浔镇、浔中镇和国宝乡的小学毕业生,为了方便就学,可以申请借读城区中学,报名时间为6月13-28日。申请借读城区中学的学生应填写《年德化县城区中学初一年借读生报名表》(见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外县户籍的学生还需提供居住证及复印件。
3.借读生志愿填报:各小学可根据往年城区中学剩余学位数(即借读生名额)情况,指导学生和家长根据家庭住址和剩余学位数情况慎重填报志愿,以尽量避免被录取到离家较远的学校。
4.报名信息采集与报送。各小学、分校负责组织学生报名和报名信息采集,将学生信息录入“年初中招生报名学生花名册”(见附件3),中心小学、县直小学负责报名信息汇总,并于6月20日前将报名学生花名册用U盘及纸质材料报送给中教股黄荣舟同志;于7月2日前将城区中学初一年借读生花名册(见附件4)和借读生报名表、初招表(按报名号顺序整理)用U盘及纸质材料报送给中教股黄荣舟同志,其他报名材料由学校妥善保管(时间一年以上)。
报名号编写为6位数(第1位是8表示年度,第2、3位是学校代码,后3位是报名学生顺序号)。学校代码为:实小01,二实小02,三实小03,尚思小学04,金锁小学05,城东实验小学06,丁墘小学07,龙浔中心08,浔中中心09,盖德中心10,三班中心11,雷峰中心12,国宝中心13,南埕中心14,上涌中心15,葛坑中心16。在教育局报名的第2、3位是17。
5.招生录取:初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县招生办和中教股统一组织实施,共分三个批次进行录取:
第一批次:根据学生志愿,录取户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范围内的学生(若填报志愿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则实行“电脑派位”),同时录取自愿填报其他农村中学的学生。
第二批次:录取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顾录取条件的学生。
以上两个批次录取于7月15日前完成。
第三批次:录取城区中学初一年借读生。7月下旬,县教育局举行电脑派位仪式,按学生志愿批次逐批进行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某中学的人数,如果不超出该校借读生学位数,由该校直接录取;如果超出,就通过电脑派位随机录取。未招满的学校依次按第二、第三、第四志愿批次进行随机录取到招满为止。对未能按志愿录取的学生,由家长申请到未招满的学校就读。没有填报借读学校的学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中学就读或由家长申请到未招满的学校就读。电脑派位之后,经学生双方申请、教育局批准,可以对换。
7月底前,各中学应将学生入学通知书寄送学生报名学校,学生报名学校应及时将学生入学通知书分发给学生。
六、中学“寄户”生就读办法
年城区中学“寄户”生就读办法沿用年招生意见。从年起,城区中学执行《年德化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的纪要》(德招考委[]2号)“认定学生实际常住户籍所在地应坚持学生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原则”的规定,“寄户”学生一律回原户籍地就读或参加城区中学一年级借读生电脑派位。
七、工作要求
1.初中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中小学要认真组织做好招生工作。各校要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努力营造小升初工作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各小学要召开毕业班学生会和学生家长会,向学生和家长阐明借读生招生政策,说明填报志愿注意事项。招生咨询或。
2.各校要指定一名校级领导负责初中招生工作,班主任和教务处要对学生报名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教务处要认真做好报名信息录入和汇总工作,力争做到准确无误。报名结束后,县教育局将组织初教股、中教股等有关股室人员到学校进行抽检。
3.各中学要自觉遵守招生纪律,维护招生工作严肃性,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1号)等文件精神,严禁违规招生,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借读费、择校费、赞助费等行为。
4.初中招生工作由县教育系统纪委全程监督。在招生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循私舞弊者,将追究有关工作人员和学校领导的责任。举报。
关于年德化县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
各中学、分校:
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确保我县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泉教中[]4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考查
(一)我县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毕业、升学考试实行“两考合一”,即初中毕业与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合为一次进行。
(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学科为十个科目,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体育,其中地理、生物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初二年)进行;学生所有的考试成绩均作为其初中毕业和高一级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的体育考试成绩须达到C级以上(含C级)。
(三)初中毕业考查科目为生物、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及信息技术等,其中生物实验操作考查安排在八年级(初二年级)进行,考查科目考查时间统一安排于年4—5月份举行。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标准按照《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初中实验教学工作的意见》(泉教中〔〕1号)执行,考查工作按县教育局《关于做好初三物理、化学和初二生物实验操作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组织实施,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的学生其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成绩须达到C级以上(含C级)。
二、命题、试卷与评卷
(一)考试学科的命题、试卷的印制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组织。试卷由试题和试题答题卡两部分组成,英语学科考试分听力测试与笔试两部分,学生作答必须在试题答题卡上进行。
(二)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初中语文等九学科教学与考试指导意见的通知》(闽教基〔〕1号),该《指导意见》是初中语文等九门学科教学与考试评价的指导性文件,是省级组织考试命题和学校组织实施教育教学的主要依据。
各校可从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下载地址
(四)各考试学科的分值与呈现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卷面分数均为分(英语试卷分中含听力测试30分);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地理、生物学科卷面分数均为分;化学学科卷面分数75分;体育学科考试包括三个项目,每个项目满分分,三项总计分。
考试的各学科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确定方法: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体育等10个学科按学科总分计算,得分率大于或等于85%(语文大于或等于80%)为A级;大于或等于70%、小于85%(语文小于80%)为B级;大于或等于60%、小于70%为C级;小于60%为D级;学科缺考、成绩为0分的不记等级。
(五)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等四个学科的考生成绩原始分不公布,只公布等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等六个学科的考生成绩公布原始分和等级。
初二年级考试的地理、生物学业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计入该生下学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参加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录取。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保留两年有效。
(六)地理、生物学科考试成绩达不到C级的考生不再进行重考。往届生须重新参加升学体育考试。
(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切线以考生参加中考的所有学科考试成绩的等级和中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五个学科考试成绩的分数作为主要依据,中招录取总分分,其中:物理、化学学科分别按考试成绩的90%、80%折算后计入录取总分。年起,体育学科将纳入中招录取计分科目,满分20分,年中招录取总分分。
(八)考生考试成绩可在泉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查询,不查卷。
五、注意事项
(一)由于转学、复学或在外省中学就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等原因,未能参加我市年初二年级地理、生物学业考试的,可报考参加今年6月24日的地理、生物学业考试。
(二)报考省一级达标高中,往届生应在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录取总分中扣除20分,再参加投档和录取。
(三)严格禁止各种形式的“初中分流”,保证每位学生接受完整、合格的九年义务教育,保障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的权利。高中阶段招生对象必须是接受完整九年义务教育后的初中毕业生。
(四)各中学应重视并做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与学业学习情况评定报告单》(见附件1)由学校报送县招生办作为考生录取依据。
(五)非泉州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经泉州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认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以在现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中招,并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与泉州户籍的考生一视同仁。没有取得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认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应回其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六)具有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确认学籍的泉州市户籍的初三年应届毕业生,申请回其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应到其户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报名。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户口簿原件;2.经就读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在校学生学习年限、学籍证明;3.由报考初二年级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所在地的福建省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出具的初二年级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证明。
(七)各学校要针对网上评卷的答题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模拟训练,使全体考生正确掌握和使用答题卡作答的要求。答题卡作答时要使用2B铅笔和0.5毫米的黑色签字笔。具体要求由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另行通知、布置。
六、照顾录取
(一)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应届初三年级学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在该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录取总分的基础上,以加分照顾的形式参加投档录取,加分照顾不能累加,仅取分值最高的一项。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以及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中考招生时可照顾20分。
2.作战部队与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的子女,中考招生时可照顾10分。
3.除以上两项规定外的现役军人子女,中考招生时可照顾5分。
现役军人子女享受中考优待,根据福建省军区政治部、福建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军人子女中高考优待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政联〔〕1号),各学校要通知初三年级现役军人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于年3月25日前到学校所在县(市、区)人武部按要求进行登记,保障“符合优待条件”学生的知情权,确保不漏一人。
4.获得省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在中考招生时可照顾10分,获得设区市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在中考招生时可照顾5分。此类学生由省、设区市见义勇为工作机构出具证明。
5.少数民族学生中考招生时可照顾加分。散杂居住在泉州市区(鲤城、丰泽、洛江)的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中考招生时可照顾3分;县城及县以下地区的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中考招生时可照顾5分。此类学生须出具证明其民族属性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农村独生女和二女结扎户中考招生时可照顾6分。此类学生须出具所属县(市、区)计生部门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7.“三侨子女”、台籍学生中考招生时可照顾3分。此类学生须出具所属县(市、区)侨务部门或台工办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8.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我县参加中考,根据《德化县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和办理规定》(德委人才〔〕6号)等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办理加分手续。
(二)各类加分照顾录取对象必须填写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编制的《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连同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于4月27日前交到就读学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应将照顾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招生注意录取花名册”的要求初审、造册、审核并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所属县招考办。
七、加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管理
(一)加强招生计划与范围管理
县教育局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招生总体规模,统筹区域内学校布局容量和班额控制要求,所有普通高中同一校区招生计划不得超过0人,班生额不超过50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各校办学条件、核定的办学规模确定每所普通高中具体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全县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另行下达。
任何普通高中不得违规跨区域争抢生源、“掐尖”招生,未经泉州市教育局局批准,任何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不得擅自跨县(市、区)招生。
(二)加强招生录取管理
届初中毕业生都必须参加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中招切线时间统一安排于7月15日左右,7月31日前完成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待中考评卷结束后,市局按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合理划定,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招收最低录取控制线下的考生。鼓励初中毕业生理性选择,积极填报中职学校。
进一步推进中考中招制度改革,完善统招、定向、保送、自主招生等多元化的高中录取办法,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办学、多样化发展。
(三)定向招生
1.名额分配。从德化一中招生指标中,划出50%的招生指标作为定向生招生指标,按初三年学年初在校生数的比例分配给各初中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
2.填报对象。填报定向招生志愿的对象为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连续两年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各校要对学生是否具备报考定向生的资格按规定进行逐个审核确认,审核结果要在班级内、学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最低录取控制线。从德化一中统招生录取分数线,降3个A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总分降30分。如果农村中学(二中、盖德中学、三班中学、雷峰中学和葛坑中学)未完成招生指标,最低录取控制线再降1个A级,语数英三科总分再降5分。
4.录取办法。根据考生志愿,按照“A级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如果部分中学未完成招生指标,所剩余指标面向全县考生择优录取。如果德化一中招生还没有招满,就降分录取直至招满为止。
(四)自主招生
德化一中继续面向全县提前自主招生,招收品学兼优有特长的我县应届初中毕业生名。自主招生学校应制定自主招生方案,内容包括招收对象、时间、范围、类别、计划招生数、报名条件、报名办法和录取程序等,学校自主招生方案应于年4月1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中教科审批,并将审批后的方案在学校网站公布。自主招生方案审批之前不得在各种媒体上宣传,包括北京最好的白癜风医院在哪北京最好的白癜风医院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