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5月16日,《泉州晚报》刊登德化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德国土资告字〔〕12号),出让位于龙浔镇丁溪村的一幅百亩商住地块。用地面积.61㎡(亩),容积率2.0,采用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起拍楼面价分别为元/㎡,地价无上限,房价销售限价为毛坯元/㎡,精装元/㎡(精装标准元/㎡)。拍卖会将于6月1日举行。
配建要求:
一、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且不少于㎡;同时配套建筑面积不少于㎡的社区用房,设置在低层、有单独出入口,由宗地竞得者出资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并无偿移交所在镇政府统筹使用,产权归镇政府所有。
二、宗地竞得者应在场地东南角提供总建筑面积0㎡的安置房(一房两厅一卫50-70㎡占8.55%、两房两厅一卫/二卫70-90㎡占16.3%、三房两厅二卫-㎡51.25%、四房两厅二卫㎡以上占23.9%)。提供的安置房品质、配套设施的标准不低于该地块可售商品房的品质、配套设施的标准。安置的楼盘户型为南北朝向,不得设有东西朝向的套房,套房层高3米。安置房部分由政府按3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宗地竞得者应承担安置房部分有关税、费等)包干回购,宗地竞得者应提供安置房部分不动产销售发票。
竞得者应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0个月内完成安置房建设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三、回购房款支付方式:
①完成安置房选房,支付所选房总购房款的50%;
②完成安置房交房,支付所交房总购房款的95%;
③其余的5%作为防水渗漏保修金,在所有回购房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内未发现防水渗漏的问题后结清余款。
3.宗地竞得者应在安置房的一楼提供一间不低于23平方米的商铺(非沿街、产权为住宅)。
4.安置房在购买停车位与其他购房者享有同等待遇。
5.安置房室内外装修标准不低于该地块可售商品房装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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