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72号)规定,现将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
实行当年安排就业、次年申报认定的原则,审核对象为德化县行政区域内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审核时间
即日起至年10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全程网办):用人单位可通过PC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的“跨省通办”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