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
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
社保中断会直接影响参保人的缴费年限核算和社保待遇领取,在部分一线城市社保缴费甚至与购房、购车等政策联系紧密。因此,社保关系一旦中断,应及时接续,以减轻其带来的不利影响。
那么具体该如何处理呢?
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社会保险关系中断后可通过两种方式接续社保关系,缴纳社会保险费。
1、通过单位接续关系
职工重新就业的,用人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
城镇职工
2、以个人身份接续关系
可以按所在省份的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
城乡居民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如果缴费中断,可以通过补缴相关年限的保险费,获得养老金领取资格。参保人应当按照户籍所在地城乡居保的政策规定补缴保费,具体经办手续应当到户籍所在地所属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办理。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中断怎么办?
按照有关规定(《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办法》),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应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发生变更的3个月内,按规定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3个月内需按规定补缴
参保人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前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中断不超过3个月且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按参保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并享受相应的待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规定执行。
待遇享受等待期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考虑到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基金运行情况的差异,国家层面对基本医保参保人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后的待遇享受等待期没有作统一规定。
居民医保国家层面对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后的待遇享受等待期也没有作统一规定。地方实践一般是上年9月-12月份一次性缴纳次年的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12月31日。一般不支持中途参保缴费,如果参保人员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缴费,则不享受待遇。仅少数统筹区支持当年缴纳当年的居民医保费用,但都设置了1-3个月不等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在待遇享受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谢谢阅读原作者:路遥不知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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