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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曝光台:
一、超员
违法时间:年3月5日
违法地点:港龙红绿灯路口
违法车牌:闽CDK
违法事实:
二轮摩托车超员,罚款元。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第9项规定。
驾乘摩托车请勿超员,树立文明驾驶新风。
摩托车行驶稳定性较差,超载人员将增大车辆负荷,改变车辆重心,使驾驶人对车辆的操控性变差,甚至出现前轮翘起、转弯困难等险情,严重威胁驾驶人、乘坐人及路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
二、违反规定停放车辆
01
(1)
违法时间:年3月6日
违法地点:湖前路浔南路口
违法车牌:闽CEW
违法事实:
该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的规定,汽车在道路上违法规定停放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罚款元。
(2)
违法时间:年3月6日
违法地点:湖前路浔南路口
违法车牌:闽CY
违法事实:
该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的规定,汽车在道路上违法规定停放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罚款元。
(3)
违法时间:年3月6日
违法地点:湖前路浔南路口
违法车牌:闽DX0S32
违法事实:
该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的规定,汽车在道路上违法规定停放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罚款元。
违法停车隐患大安全驾驶记于心。
违反规定停车占用公共道路资源,会妨碍其他机动车以及行人正常通行。
在没有划分停车位的地方停车极易引发交通拥堵甚至引发车辆擦撞、追尾等交通事故,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同时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驾驶员视线、人群行动不便等。
02
(4)
违法时间:年3月6日
违法地点:浔南路龙湖街路口至龙津路口路段
违法车牌:闽C03AL6
违法事实:
该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的规定,汽车在道路上违法规定停放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罚款元。
车辆应当在停车位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人行道上乱停乱放,首先侵占了行人的通行权,车辆停放在人行道上,对行人特别是盲人造成通行影响,一旦发生意外会惹来不必要的纠纷,严重者告上法庭。
三、违反禁令标志标线
违法时间:年3月6日
违法地点:浔南路龙津路口至鹏湖路口
违法车牌:闽C5L
违法事实:
该机动车无停车位违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涉及违反禁令标志标线,记3分罚元。
车辆应当在停车位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人行道上乱停乱放,首先侵占了行人的通行权,车辆停放在人行道上,对行人特别是盲人造成通行影响,一旦发生意外会惹来不必要的纠纷,严重者告上法庭。
来源:德化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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