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是平安的守护者
时刻保护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近日
德化县公安局民警在执行职务过程中
就遇到了一名不配合民警工作
还辱骂、竖中指、推搡民警的男子
年5月7日凌晨2时许,德化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男子醉倒在路上,磕伤了头部,请求帮助。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该男子头部流血,医院。经过医生包扎治疗,该男子生命体征平稳。然而,就在民警向其了解情况时,该男子情绪突然激动起来。民警先是安抚他的情绪,但没想到,此人并不配合,嘴里开始辱骂民警。民警继续安抚,并扶他坐下休息,但此人依旧不配合,还用手反复推搡民警。见该男子已经不受控制,民警严正警告,向其说明其行为已经触犯相关法律,正告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不想,醉得不知南北的男子此时更加变本加厉,开始对着民警竖中指、辱骂并多次推搡民警。该男子的行为已经构成袭警罪。据了解,该男子姓黄,当天晚上和朋友喝酒,一不小心喝高了以后摔倒在路边。酒醒后,医院对民警的所作所为完全没有记忆。看到民警出示的视频后,黄某悔不当初。目前,黄某因袭警罪被德化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法律尊严不容挑战
民警执法权威不容亵渎
广大市民群众
应理解、支持并积极配合
民警执法执勤工作
同时
对于任何辱警、袭警违法犯罪行为
德化警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坚决依法严惩
那么,什么是袭警罪?
袭警罪是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后新增的罪名。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首次对袭警单独设置法定刑。
来源:德化公安点击“阅读原文”登录憨鼠社区,知晓更多德化身边事!↓↓↓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