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有关要求,确保"应助尽助,一个都不能少,一项都不能漏",让党和政府作出的"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温暖到每一个确实需要帮助的幼儿身上。现将有关学生资助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资助项目:政府助学金
资助对象: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不超过在园人数的3%。
资助类别:分二档。
一档对象为建档立卡家庭(国定、省定)幼儿、残疾幼儿、低保家庭幼儿、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幼儿、孤儿、烈士子女或重点优抚家庭子女;二档对象为建档立卡家庭(市定)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建档立卡家庭(国定、省定、市定)指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持有《扶贫手册》的家庭。
低保家庭学生指学生本人或父母低保为一档,爷爷、奶奶等其他家人低保不作为资助依据。
残疾学生指学生本人残疾(需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为一档,父母等其他家人残疾不作为资助依据。
“重点优抚对象”指下列五类之一:
(1)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子女;
(2)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子女;
(3)在乡老复员军人子女;
(4)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子女;
(5)参战退役人员子女。具体由民政部门解释。
资助标准:一档每生每年元;二档每生每年元。
办理流程:学生家长持《学生资助申请认定表》(到办公室领取)经村、乡镇或县有关部门审核意见,于每学期开学10日内交给所在学校。经幼儿园审核,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后予以资助。
温馨提示:资助对象填报的申请认定表,至少要乡镇以上部门盖章。
德化县金锁幼儿园
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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