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湖之宸公寓23幢销售公示方案

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阅湖之宸公寓2幢3幢销售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销售项目为阅湖之宸公寓2幢3幢,共2幢,房屋套数套,总建筑面积.06平方米。房源装修情况为√精装?毛坯。高层约96平方米房源54套,89平方米房源54套,均价元/平方米。其中无房源为交付样板房,交付样板房的交房时间须满足“自全装修商品房交付消费者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的要求。

二、购房意向登记条件

根据杭州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具备购房资格的家庭。

三、高层次人才家庭和无房家庭优先政策

本次项目将提供不超过总房源量10%比例的房源供高层次人才家庭优先摇号。

本次项目将提供总房源量50%比例的房源,供“无房家庭”优先摇号,贷款事宜按照银行和公积金信贷政策执行。

高层次人才家庭是指:经杭州市分类认定的B、C、D、E类人才及符合条件的相应层次人才。自年1月27日起,高层次人才转让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须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方可享受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

高层次人才家庭必须以高层次人才本人为主购房人申请;高层次人才家庭以报名当日人才证是否有效来认定是否为人才,报名截止日后生效的人才证不能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家庭;在办理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结果备案时,房管部门对高层次人才的优购资格将再次进行核查,如果届时人才证已失效且未续期的,取消人才购买该套房资格。

无房家庭是指:

1.已婚(含丧偶)家庭:年4月4日前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年4月4日后转让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

2.单身家庭:30周岁以上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

3.离异家庭:年4月4日前离异单身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离异满3年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离婚以《离婚证》、《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为依据。“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指自购房意向登记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不动产登记记录。)

4.杭州市非限购域内家庭(桐庐、建德、淳安、临安)有2种情形:一是户籍満5年,在本市限购范围内和其户籍所在地均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且在意向登记之日前一年起已在我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二是户籍满2年未满5年,本市限购范围内和其户籍所在地均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且在意向登记之日前两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满24个月。

四、登记方式

为了购房意向登记阶段的安全、有序,并提升客户满意度,本项目购房意向登记采取线上登记方式,采用杭州筑家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发的登记系统。

可用三种方式进入购房意向登记系统: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dehuazx.com/dhxms/14159.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