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公立学校
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公立学校师资需求情况,决定组织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立学校招聘第二批编外合同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立学校公开招聘第二批编外合同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招聘人,详见阅读原文
02招聘条件及要求(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教师岗位须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身体条件要求)。
5.应于聘用后一年内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聘用后一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年3月10日至年3月10日期间出生。
7.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现役军人;④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参加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相应学科笔试合格线及以上未被录用的人员。考生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按百分制计算,下同),其中报考中学数学、中学物理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合格线为45分(按百分制计算,下同)。
2.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岗位要求的“师范类毕业生”是指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不含师范类院校非师专业毕业生)。
3.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