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闻严防偷渡举报偷渡最高可奖励一万

  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

  00年3月8日

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第1号通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快速扩散蔓延。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偷越国(边)境入南人员疫情输入,保护公众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严禁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照《刑法》以偷越国(边)境罪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偷越国(边)境的,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严禁协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协助组织或者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依照《出境入境管理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照《刑法》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或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严格落实船舶管控。即日起,在南安入港的各类船舶必须主动配合执法机关的核查。渔船、货船、客船、快艇等各类船舶有上述第1条、第条非法行为的,将依法严厉查处,“三无”船舶依法予以拆解,依法取消渔船油价补助。

4.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类船舶船东(船长)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遵守船舶治安管理责任制度;海上作业人员出海作业时,须做好自身防护,尽量避免接触境外人员,确保境外疫情不通过海上运输渠道输入我市。

5.奖励保护举报。敬请广大市民对偷私渡行为进行举报,举报内容经查实的予以奖励元人民币,同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窝藏、包庇、帮助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4小时举报,-86399。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00年3月7日

安溪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全县父老乡亲: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干部群众勠力同心,全力抗击疫情,自1月30日起已连续58天保持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零新增,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积极成效。但当前境外疫情呈快速蔓延态势,国内境外输入病例不断增多,疫情防控工作已转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阶段,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大家务必继续保持警惕,共同落实各项防控工作,共同守护前期防控成果,保障茶乡人民的健康安全。为此,县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谨向父老乡亲们温馨提示:   一、请告知您在境外(含港澳台,下同)的亲朋好友,鉴于返乡途中需转乘交通工具,持续时间长,空间紧闭,传播、感染病毒的风险较大,为了自身和他人安全健康着想,如无特殊情况暂缓返乡,并在当地做好自我防护。同时,劝告他们不要采取偷越国(边)境等非法方式入境。   二、请告知您的亲朋好友,如确需入安的,须在入安前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告相关信息(含个人基本信息、入境时间、入境口岸、始发国家或地区、航班车次座位号、联系方式、入境前14天的健康信息)。   三、请所有境外入安人员,自觉接受14天的集中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四、请您积极配合县、乡(镇)、村(社区)、小区开展人员排查和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五、如果您发现有境外入安人员未接受集中医学观察的,请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举报(举报)。举报信息查证属实的,每条信息给予元奖励(奖励首位举报人)。   六、请您通过权威媒体获取各种疫情防控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各位父老乡亲,坚持就是胜利!我们坚信,有全县人民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安溪一定能够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胜利”!   衷心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安溪县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00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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