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雷峰镇国土所工作人员(临时工)。具体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雷峰镇国土所工作人员1名(临时工)。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20周岁以上,男性。
(三)需具有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土建、规划设计相关专业,有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四)细心、责任心强,遵守单位有关制度。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公开报名。报名时间:年1月13日至2月11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可于规定时限内(工作日)到雷峰镇党政办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等。
(二)资格审查。由镇党政办、国土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应聘条件人选。
(三)确定人选及聘用。由镇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聘用人员须服从工作统一安排,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
新聘用人员签订三个月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者,签订1年(每1年续签一次)的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受聘人员自试用期结束之日起即与用人单位终止工作关系。工资待遇具体面谈。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
雷峰镇人民政府
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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