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教资认定,德化教育局通知了

日前,德化县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开展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通知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经县教育局审查后,报泉州市教育局认定。

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对象和条件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县申请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我县的人员;2.泉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应届毕业生;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县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4.驻德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申请教师资格,全省统一实行网上申报,我县日程安排如下:网报时间为年5月26日8:00-6月17日24:00。申请人应于网报开通后现场确认报医院完成所有体检项目,逾期不补检。《体检表》(详见附件)由个人自行下载A3纸双面打印,中间装订。申请人的体检报告须达“合格”结论。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包括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的,将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申请人的体检报告仅限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有效。医院体检工作繁忙,医院体检中心提前预约(-)。

此外,凡在我县申报教师资格认定者(含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等种类),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七楼教育局窗口进行现场确认。为提高现场确认时效,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开通预约服务,请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成功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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