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年秋季幼儿园小学初中学

德化县年秋季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国家、省、市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有关文件和招生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教育公平,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年秋季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组织服务区内适龄幼儿按时就近免试入学,民办幼儿园要优先招收周边群众的适龄幼儿入园。

(二)坚持“公民办并举、多渠道接纳”原则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多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多渠道接纳适龄幼儿,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满足不同群众的个性化需求。

(三)坚持“有效证件、分类招生、电脑派位(抽签)、统筹调剂”招生原则

“有效证件”:“两一致”户籍人口凭《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下同)入园。

1.“两一致”:适龄幼儿与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户口所在地一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的,父母或父母一方也必须同户并提供出生证明);实际居住地[适龄幼儿的父母亲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必须持有片区房屋产权且产权比例应超过50%(含50%)]与户口所在地一致。

2.“分类招生”:公办幼儿园根据容量按①服务区“两一致”户籍人口;②政策照顾对象(军人子女、市级高层次人才及县委认定的优秀人才子女、户籍在农村的教师子女);③扩招对象(“集体户”和“有户无房”对象)依次进行招生。 

3.“电脑派位(抽签)”:①若因生源爆满等原因,辖区入园对象超过幼儿园计划招生数的,除世居户外,在分类招生原则下,同类别入学对象采用“电脑派位”或适龄幼儿“落户时间顺序”办法公平确定招生对象,未能安排到学位的适龄幼儿安排到有学位的公办幼儿园或根据家长意愿安排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入园(保教费按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收取)。②公办幼儿园在完成片区内“两一致”户籍人口、政策照顾对象招生任务后,如有剩余学位,可扩招片区内集体户、有户无房及其他申请照顾入园的适龄幼儿,具体由有剩余学位的园所提出方案,报县教育局备案。

4.“统筹调剂”:符合以上“分类招生”范畴,但因办园容量爆满无法安排的,由所在辖区中心小学负责调剂到辖区其他幼儿园就读;乡镇区域内学额无法满足“两一致”和政策照顾对象的,报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协调解决。

二、招生对象

户籍在德化县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其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年3月1日。

三、招生范围

实验幼儿园:招收户籍在浔东社区、德新社区的适龄幼儿;

实验幼儿园鹏祥园区:招收户籍在鹏都社区、园丁社区5—6组、龙鹏社区3—5组(世居户除外)的适龄幼儿;

第二实验幼儿园:招收户籍在东埔社区1—3组、浔中村(1—5、11—16组)的适龄幼儿;

第二实验幼儿园分园(金凤街30号优山美地二期):招收户籍在东埔社区4—5组的适龄幼儿;

第三实验幼儿园:招收户籍在东顺社区、东裕社区、凤洋村的适龄幼儿;

第三实验幼儿园乐陶园区:招收户籍在乐陶村、红星国宾楼盘的适龄幼儿;

城关幼儿园:招收户籍在凤池社区[若学位不足,凤池花苑、凤凰花苑新购房入户的适龄幼儿,按城关幼儿园剩余学位数实行电脑派位;无法安排在城关幼儿园入园的,安排在有学位的公办幼儿园或根据家长意愿安排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入园(世居户除外)]、凤凰社区1—2组、5—6组(世居户)、浔中村13—15组的适龄幼儿;

城关幼儿园世科园区:招收户籍在凤凰社区5-6组(世居户除外)、世科村的适龄幼儿;

双鱼幼儿园:招收户籍在南门社区、浔南社区(3—5、8组)的适龄幼儿;

金锁幼儿园:招收户籍在金锁社区、浔南社区(1—2、6—7组)的适龄幼儿;

阳光幼儿园:招收户籍在龙东社区的适龄幼儿[若学位不足,阳光里新购房入户的适龄幼儿,按剩余学位数实行电脑派位;无法安排在阳光幼儿园入园的,安排在有学位的公办幼儿园或根据家长意愿安排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入园;

丁墘幼儿园:招收丁墘村(1—11、13—21组)、湖前社区[4—5组(世居户除外)]的适龄幼儿;

育英幼儿园:招收户籍在兴南社区[若学位不足,金龙中心城新购房入户的适龄幼儿,按剩余学位数实行电脑派位;无法安排在育英幼儿园就读的,安排在有学位的公办幼儿园或根据家长意愿安排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入园(世居户除外)],宝美村13—16组的适龄幼儿;

湖前幼儿园:招收户籍在湖前社区1—3组、湖前社区4—5组(世居户)[若学位不足,金交颐园新购房入户的适龄幼儿,按剩余学位数实行电脑派位;安排在有学位的公办幼儿园或无法安排在湖前幼儿园入园的,根据家长意愿安排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世居户除外)入园]、龙鹏社区1—2组、3—5组(世居户)、丁溪村1组的适龄幼儿;

丁溪幼儿园:招收户籍在园丁社区1—4组、丁溪村2—16组的适龄幼儿;

鹏祥幼儿园:招收户籍在丁溪村17—18组、园丁社区7组、阳馨新村(阳山村户籍)、蒲坂村6组、鹏祥社区的适龄幼儿;

龙浔中心幼儿园:招收户籍在龙井社区、宝美村(1—12、17组)的适龄幼儿;

龙浔第二中心幼儿园:招收户籍在大洋社区的适龄幼儿;

荣昌幼儿园:招收户籍在丁墘村12组、大坂村1—2组的适龄幼儿;

浔中中心幼儿园:招收户籍在富东社区、金凤社区、东埔社区6—7组、浔中村(6—10、12组)的适龄幼儿;

城东幼儿园:招收户籍在阳光社区、后所村、浔中村18—19组的适龄幼儿;

新寨幼儿园:招收户籍在浔中镇石山村、石鼓村、仙境村、祖厝村、龙翰村的适龄幼儿;

蒲坂幼儿园:招收彭村水库移民、蒲坂村(1-5、7-8组)、吉祥社区、祥安社区的适龄幼儿。

四、招生时间

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全县公办幼儿园统一按以下程序和时间招生: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程序和招生时间

8月8日前:各幼儿园将招生工作方案送交县教育局初教股备案。

8月9日前后: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布招生通告,公布招生服务区、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宣传招生政策。

8月12日—8月15日:符合政策照顾对象的,携带相关材料到县教育局初教育股报名登记审核。

8月20日—8月21日:各幼儿园接受服务片区内符合政策要求的适龄幼儿报名登记。

8月22日—8月23日:各幼儿园汇总片区内适龄幼儿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8月24日前后:公布适龄幼儿入园资格审核结果并报教育局初教股;需要电脑派位(抽签)招生的幼儿园,公示电脑派位(抽签)时间、地点、办法。

8月25日:公布招生结果和学位余缺情况。容量已满的,不再接受入学申请,并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是否通过摇号抽签形式确定入学名单,若摇号抽签,没录取的对象由教育局统筹调剂到附近有学位的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容量未满的,继续接受“统筹调剂”对象入学。

8月28日前:各幼儿园组织录取对象完成注册。

8月30日前:各幼儿园招生花名册报送教育局初教股并将招收对象的花名册及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按花名册顺序收齐存档备查。

摇号(抽签)由各幼儿园组织,县教育局派人监督。各园要邀请镇、社区代表、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参加,接受群众监督,做到阳光透明。

(二)未按时报名儿童入学处理办法

因故不能如期到园报名者,应于幼儿园招生时间前向服务区幼儿园提出申请,经幼儿园同意后,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超过申请期要求报名者,可引导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

(三)任何公办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或延后招生。

五、收费标准

(一)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按照县发改局、教育局联合下发的收费文件执行。

(二)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严格按省、市、县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同时由所在地中心小学予以公示,并接受监督,不得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按(德委办〔〕号)执行。

六、招生办法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

1.“两一致”户籍人口

(1)住宅、户籍同属幼儿园片区的“两一致”户籍人口凭《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直接申请入园。

(2)户籍在服务区域内,因政府项目拆迁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适龄幼儿(须提供户籍、原住房产权证明及政府拆迁证明等),过渡安置期内,在户籍所在地片区幼儿园或过渡安置地片区幼儿园入园。

2.政策照顾对象

(1)烈士、因公牺牲军人、驻德化部队现役军人、德化籍现役军人(由县人武部提供)、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由县公安局提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由县应急管理局提供)提供有效证件(单位证明、军官证或士官证、警官证、消防岗位资格证或结婚证、户口本等法定的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居住地申请就近入园。

(2)在我县工作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各类优秀人才子女就学照顾政策按《德化县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和办理规定》(德委人才〔〕6号)执行。

(3)户籍在农村的教师子女需在城区幼儿园入园的,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校审核后送教育局初教股,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居住地附近有学位的幼儿园入园。

3.扩招对象

(1)幼儿园在满足以上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后,如有空余学位,可采用电脑派位(抽签)办法扩招拥有片区户籍,但片区内没有住宅的适龄儿童(即“集体户”和“有户无房”对象)。若学位余额多于或等于报名人数的则直接录取;学位余额少于报名人数的则实行电脑摇号或抽签。中选者仅限本人入园,不得转让,否则取消录取资格;符合条件的参加摇号(抽签)对象每人限报一所幼儿园,严禁参加多园摇号(抽签),一经发现取消其电脑摇号(抽签)资格。

(2)鉴于老城区适龄幼儿持续增长,年秋季起,若城区公办幼儿园适龄幼儿生源爆满,将统筹利用公办园及小区配套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资源,通过电脑派位或适龄幼儿“落户时间顺序”办法安排部分生源到小区配套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入园。

(二)集体办、民办幼儿园招生

坚持幼儿入园以社区为主。集体办、民办幼儿园要优先招收片区适龄幼儿和外来务工适龄子女入园。同时严格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

七、招生要求

(一)规范招生行为,招生工作实行“五公开”,即各园要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范围、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严禁收取与入园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

(二)严格控制班生规模,已评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金锁幼儿园),小班新生原则上每班班生额控制在35人以内,若因特殊情况需突破班生规模或增加班级数量,须以书面形式报县教育局审核批准。各园不得违反规定招收不满3周岁的幼儿入园。

(三)各中心小学、幼儿园应于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并公布咨询电话。主动宣传招生政策,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明确答复,不符合入学条件的要有理有据耐心解释。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四)各中心小学要制定本乡镇的幼儿园招生实施细则,加强对本辖区内各类幼儿园(班)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督促其规范招生行为。各幼儿园应认真学习,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教育公平。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利用招生欺诈敛财的违法行为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德化县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年德化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的纪要》(德招考委〔〕3号)精神,现就做好年秋季我县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统一安排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顾录取条件的学生免试就近入学;通过“填报志愿+电脑派位”方式,统筹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本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统称“随迁子女”)免试就读城区小学。

二、招生对象

符合招生政策要求,即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招生

1.招生范围

实验小学:招收户籍在南门社区(原南门社区8、10组除外,原南门社区11组划归大洋社区的除外)、兴南社区[若学位不足,金龙中心城新购房入户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实验小学剩余学位数实行电脑派位;无法安排在实验小学就读的,就近安排在金锁小学过渡(世居户除外),待实验小学霞田校区建成后再安排到该校区就读]、德新社区、浔东社区、宝美村13-16组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实验小学:招收户籍在富东社区、凤池社区[若学位不足,凤池花苑、凤凰花苑新购房入户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第二实验小学剩余学位数实行电脑派位;无法安排在第二实验小学就读的,就近安排在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就读(世居户除外)]、凤凰社区[若学位不足,凤凰国际新购房入户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第二实验小学剩余学位数实行电脑派位;无法安排在第二实验小学就读的,就近安排在第五实验小学就读(世居户除外)]、湖前社区[若学位不足,金交颐园新购房入户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第二实验小学剩余学位数实行电脑派位;无法安排在第二实验小学就读的,就近安排在第六实验小学就读(世居户除外)]、龙鹏社区(住址在下尾坂已划入鹏都社区的适龄儿童少年从年秋季起全部划入第三实验小学)、浔中村13—15组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实验小学鹏祥校区:招收户籍在鹏祥社区、吉祥社区、艺都花苑、阳光城隆恩丽景湾新购房入户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实验小学:招收户籍在丁溪村、园丁社区、阳馨新村(阳山村户籍)、鹏都社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五实验小学:招收户籍在世科村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六实验小学:招收户籍在丁墘村、大坂村、大洋社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尚思小学:招收户籍在东埔社区、浔中村(1-5、11、16组)、龙翰村的适龄儿童少年。

阳光小学:招收户籍在阳光社区(1、3、4组),龙东社区、畔山云海小区、仙境村6—7组(原属尚思小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金锁小学:招收户籍在金锁社区、浔南社区(包括原南门社区8、10组)的适龄儿童少年。

  城东实验小学:招收户籍在阳光社区(2、5、6组)、东顺社区、东裕社区、后所村、凤洋村、浔中村19组的适龄儿童少年。

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在建):招收户籍在金凤社区、浔中诗墩碧桂园天玺及石鼓村(原属尚思小学和浔中中心小学)、仙境村1—5组(原属浔中中心小学)、祖厝村(原属浔中中心小学)、石山村(原属浔中中心小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暂寄教师进修学校)。

  龙浔中心小学:招收户籍在龙井社区、宝美村1—12组的适龄儿童少年。

浔中中心小学:招收户籍在浔中村(6—10、12、18组)的适龄儿童少年。

蒲坂小学:招收户籍在蒲坂村、祥安社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乐陶小学:招收户籍在乐陶村的适龄儿童少年。

经典小学(民办):招收本县户籍或居住在本县符合政策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收费标准请咨询德化县经典小学)。

其他小学招收所在乡镇政府划定的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少年。

2.城区招生计划

序号

学校

设班数

计划班生数

计划总生数

1

实验小学

9

49

2

第二实小

9

49

3

第二实小鹏祥校区

10

49

4

第三实小

10

49

5

第五实小

10

49

6

第六实小

10

49

7

尚思小学

9

49

8

阳光小学

10

49

9

金锁小学

4

48

10

城东实小

11

49

11

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在建,暂寄教师进修学校)

5

48

12

龙浔中心

12

49

13

浔中中心

10

49

14

蒲坂小学

4

48

15

乐陶小学

4

48

16

经典小学(民办)

1

20

20

17

合计

3.招生要求

(1)执行《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闽教基〔〕77号)第三条:“认定学生实际常住户籍所在地应坚持学生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原则”的规定,即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户口所在地一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的,父母或父母一方也必须同户并提供出生证明);实际居住地[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亲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必须持有片区房屋产权且产权比例应超过50%(含50%)]与户口所在地一致。“寄户”学生一律回原户籍地就读或参加城区小学一年级随迁子女电脑派位。

(2)招生对象(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迁入的截止时间为年3月1日,户口迁入超过截止时间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4.招生程序

(1)7月6日,各小学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至少用1周时间在校门口张贴招生通告,并通过   以上各类照顾对象均需服从调剂,否则取消照顾资格。9类照顾对象按先后顺序照顾到学校满额为止,其余对象参加电脑派位。

六、工作要求

1.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在确保户籍、住宅在本服务区域“两一致”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入学的前提下,核清学校学位余额,按照“五公开”原则,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区域、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方式招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

2.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招学生或招收上述规定招生对象以外的学生,严格按照《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实施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的通知》(闽教基〔〕64号)等有关规定控制班生规模,严禁跨服务区域招收学生,严禁招收不及龄学生。

3.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各乡镇(社区)、公安局、人社局、卫健局、市场监督局、统计局、招商办等有关部门以及各学校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有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利用招生欺诈敛财的违法行为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在电脑派位时,邀请纪委、监委部门、城关“两镇”和校长代表、家长代表及新闻媒体参加,实行公开派位,以保证派位的公开、公平、公正。各城区小学要建立完整的新生备查材料(做到一生一档),审核人员必须在新生备查材料复印件上签名,以示负责。

4.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5.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若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做如下处理:①本服务区域户籍的适龄儿童一律视为非服务区域招生对象,由教育局或中心小学统筹安排就读学校。②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一律取消进入城关中心区学校就读的资格,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6.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各乡镇、学校要认真做好残疾儿童筛查鉴别和入学组织工作,根据不同残疾程度,送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到服务区域内小学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歧视或拒收。符合缓学规定的残疾学生要求缓学,要提供鉴别证明、按程序报批,确保三类残疾儿童的分类入学率均达到96%以上。

德化县年普通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年全市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教中〔〕6号)和《年德化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的纪要》(德招考委〔〕3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县年普通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组织初中招生服务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包括自愿到农村中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就近免试入学,统一安排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顾录取条件的学生就近免试入学。

2.坚持“公开、公平”和“免试入学”原则,通过“填报志愿+电脑派位”办法,统筹解决初中招生服务区范围外的本县户籍小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本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城区中学问题。

  二、招生范围划分

(一)城区中学实行单校或多校划片招生

1.德化二中丁墘校区:招收具有丁墘村、大坂村、大洋社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德化三中:招收具有丁墘村、丁溪村、英山村、大坂村、园丁社区、鹏都社区、龙鹏社区、湖前社区、南门社区、兴南社区(浔阳路-塔雁花园入口以西)、宝美村15、16组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3.德化五中:招收具有浔中村(12、19组除外)、龙翰村、石鼓村、仙境村、祖厝村、石山村、世科村、富东社区、凤池社区、东埔社区、金凤社区、凤凰社区、龙东社区(2、3、4、5、6组,其中4组不包含居住在美伦?山景叠苑的)、国宝乡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4.德化六中:招收具有宝美村(15、16组除外)、高阳村、金锁社区、龙井社区、浔南社区、德新社区、浔东社区、兴南社区(浔阳路-塔雁花园入口以东)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5.德化一中鹏祥分校:招收具有鹏祥社区、阳馨新村、英山村、蒲坂村、移民蒲坂的新社区、翔安社区、吉祥社区、世科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6.德化八中:招收乐陶村、后所村、凤洋村、龙东社区(2、3、5、6组除外,4组单指居住在美伦?山景叠苑的)、东顺社区、东裕社区、阳光社区、浔中村12、19组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二)农村中学实行单校划片招生

雷峰中学:招收雷峰镇、南埕镇和水口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德化二中上涌校区招收上涌镇、桂阳乡和汤头乡户籍的小学毕业生;葛坑中学招收葛坑镇和杨梅乡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盖德中学和三班中学招收本乡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三)龙门滩中学、赤水中学、美湖中学、大铭中学和春美中学被撤并之后,我县初中招生服务区域范围未能覆盖龙门滩镇、赤水镇、美湖镇、大铭乡和春美乡等5个乡镇。因此,户籍在这5个乡镇的小学毕业生,可以报名到城区中学就读(必须参加“电脑派位”),或者到其他农村中学就读。

(四)户籍在盖德镇、三班镇、雷峰镇、南埕镇、水口镇、上涌镇、桂阳乡、汤头乡、葛坑镇和杨梅乡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服务区学校就学,但为了就学方便,也可以申请到城区中学就读(必须参加“电脑派位”)或其他农村中学就读。

三、小学毕业生报名民办初中学校规定。报名时间及方式:6月26-29日,第一次志愿填报,网上报名[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网址:   四、招生照顾录取政策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给予照顾录取。申请照顾录取的学生必须于7月10日前向教育局中教股提交照顾录取申请书及证明材料,申请照顾录取的学生也必须填报随迁子女报名表。

1.烈士、因公牺牲军人、驻德化部队及德化籍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由县公安局提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由县应急管理局提供)的子女提供有效证件(单位证明、军官证或士官证、警官证、消防岗位资格证或结婚证、户口簿等法定的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10日前向县教育局中教股报名。

2.县委县政府实施的重大工程移民子女按安置地安排就近入学。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携有效证明于7月10日前向教育局中教股报名。

3.年度对地方经济贡献总额达万元的城关民营陶瓷、电商、外资企业及近年来填补我县产业空白且规模较大的企业(由县招商办提供),其职工子女需要在城区中学就读的给予照顾1个名额,对地方经济贡献总额每增加万元另予照顾1个名额,优先安排在企业所在地附近的中学就学;同时,对获评市级及以上产业龙头企业或高成长企业(单指陶瓷企业),当年职工子女需要在城区中学就读的,按上两个年度对地方经济贡献总额对比,地方经济贡献总额每增加万元另予照顾1个名额,优先安排在企业所在地附近的中学就学(由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提供)。对年度增幅居前列的规模以上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0万及以上,由县统计局提供),按总数10%的名额(每年不超过15家),给予安排1名员工子女申请在企业所在地附近中学就学(此项照顾指标包含小学)。年度对地方经济贡献总额达万元及以上至万元以下的城关房地产公司、建筑公司,其职工子女需要在城区中学就读的给予照顾1个名额;万元及以上至0万元以下的给予照顾2个名额;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照顾3个名额,优先安排在企业所在地附近的中学就学(此项照顾指标包含小学)。以上照顾就学的学校不包括三中,龙浔镇所属企业原则上照顾二中丁墘校区、六中,浔中镇所属企业原则上照顾五中、八中,若填报第一志愿的学校学位已满,则安排至第二志愿学校就读。以上照顾对象由企业填表申报,并分别经龙浔、浔中镇政府审核后于7月10日前统一送教育局,发现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者,取消该企业的照顾资格。

4.热心教育事业且年度对地方经济贡献总额达一定数量的企业,其职工子女需要在城区中学就读的,经学校审核后于7月10日前统一送教育局中教股,经教育局局务会研究后,统筹安排在企业所在地附近的中学就学。

5.孤儿(提供孤儿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重度残疾、特困家庭、环卫工人子女需在城区中学就读的,由个人提供证明材料,经所在村镇政府审核后于7月10日前送教育局中教股,经教育局局务会研究后,统筹安排在居住地附近的中学就学。

6.户籍在农村的教师子女需在城区中学就读的,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校审核后于7月10日前送教育局中教股,统筹安排在居住地附近的中学就学。

7.在我县工作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各类优秀人才的子女就学照顾政策按《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教育局关于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有关规定的通知》(泉人社文〔〕号)和《德化县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和办理规定》(德委人才〔〕6号)执行。

  五、城区中学招生计划

德化二中丁墘校区14个班人,德化三中12个班人,德化五中16个班人,德化六中14个班人,德化一中鹏祥分校14个班人,德化八中10个班人。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6)。六、招生报名录取办法

1.招生报名:①学生凭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证明等有效佐证材料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20-30日,户籍截止日期为年5月31日。②在本县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报名,报名时要填报《年德化县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在初招表的志愿栏填报户籍所在地服务区中学或其他农村中学;要求就读城区中学的学生填写“就读城区中学”,如若不填报就读学校则视为回户籍就读范围学校就读。③户籍在本县但不在本县就读的小学毕业学生向县教育局中教股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证明等有效佐证材料(户籍在龙浔镇、浔中镇)、小学毕业生回泉州市户籍所在地升学联系函(见附件5),并填写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

2.随迁子女就读:①户籍不在龙浔镇、浔中镇和国宝乡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为了方便就学,可以申请到城区中学就读,报名时间为6月20-30日。申请就读城区中学的学生应填写《年德化县申请就读城区中学初一年报名表》(见附件2),并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外县户籍的随迁子女还需提供居住证及复印件。②户籍不在本县且不在本县就读的随迁子女向县教育局中教股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户口簿及复印件、居住证及复印件、小学毕业生回泉州市户籍所在地升学联系函(见附件5),并填写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 

3.随迁子女就读志愿填报:各小学可根据往年城区中学剩余学位数(即随迁子女就读生名额)情况及存在大班额学校的预警提示,指导学生和家长根据家庭住址和剩余学位数情况慎重填报志愿,以尽量避免被录取到离家较远的学校。

4.报名信息采集与报送。各小学、分校负责组织学生报名和报名信息采集,将学生信息录入“年初中招生报名学生花名册”(见附件3),中心小学、县直小学负责报名信息汇总,并于7月10日前将报名学生花名册用U盘及纸质材料报送给中教股黄荣舟同志;于7月10日前将申请就读城区中学初一年的随迁子女花名册(见附件4)和就读生报名表、初招表(按报名号顺序整理)用U盘及纸质材料报送给中教股黄荣舟同志,其他报名材料由学校妥善保管(时间一年以上)。

  报名号编写为7位数(第1、2位是20表示年度,第3、4位是学校代码,后3位是报名学生顺序号)。学校代码为:实小01,二实02,三实03,尚思04,五实05,六实06,金锁07,阳光08,城东实小09,龙浔10,浔中11,盖德12,三班13,雷峰14,水口15,国宝16,葛坑17。在教育局报名的第3、4位是18。

5.招生录取:初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县招生办和中教股统一组织实施,共分三个批次进行录取:

  第一批次:根据学生志愿,录取户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范围内的学生,同时录取自愿填报其他农村中学的学生。

  第二批次:录取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顾录取条件的学生。

  以上两个批次录取于7月30日前完成。

  第三批次:录取申请到城区中学就读初一年的随迁子女。8月初,县教育局举行电脑派位仪式,按学生志愿批次逐批进行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某中学的人数,如果不超出申请到该校就读学位数,由该校直接录取;如果超出,就通过电脑派位随机录取。未招满的学校依次按第二、第三、第四志愿批次进行随机录取到招满为止。对未能按志愿录取的学生,由家长申请到未招满的学校就读。没有填报申请到城区中学就读学校的学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中学就读或由家长申请到未招满的学校就读。电脑派位之后,经学生双方申请、教育局批准,可以对换。

8月中旬,各中学应将学生入学通知书寄送学生报名学校,学生报名学校应及时将学生入学通知书分发给学生。不在本县就读的直接寄送给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七、中学“寄户”生就读办法

城区中学执行《年德化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的纪要》(德招考委〔〕2号)“认定学生实际常住户籍所在地应坚持学生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原则”的规定。符合“两一致”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亲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必须持有片区房屋产权且产权比例应超过50%(含50%)。“寄户”学生一律回原户籍地就读或参加城区中学一年级随迁子女电脑派位。

八、规范特殊类型招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1号)规定,年秋季开始,取消第三实小毕业的柔道和摔跤队员、浔中中心小学毕业的跆拳道队员和南音艺术团成员、尚思小学毕业的击剑队员、龙浔中心小学毕业的武术队员等各类特长生招生照顾录取政策。

九、工作要求

1.初中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中小学要认真组织做好招生工作。各校要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努力营造小升初工作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各小学要召开毕业班学生会和学生家长会,向学生和家长阐明随迁子女招生政策,说明填报志愿注意事项。招生咨询或。

2.各校要指定一名校级领导负责初中招生工作,班主任和教务处要对学生报名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教务处要认真做好报名信息录入和汇总工作,力争做到准确无误。报名结束后,县教育局将组织初教股、中教股等有关股室人员到学校进行抽检。

3.各中学要自觉遵守招生纪律,维护招生工作严肃性,严格执行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1号)等文件精神,严禁违规招生,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借读费、择校费、赞助费等行为。

4.初中招生工作由县教育系统纪委全程监督。在招生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循私舞弊者,将追究有关工作人员和学校领导的责任。举报。

南门店:南门隆中路隆中小区13幢41号店(党校斜对面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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