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上午,泉州市公路局德化分局路政人员联合工程技术人员在X线葛坑镇杨梅村路段开展日常巡查工作时发现,有3名群众手持撬棍、大锤、锄头等工具在开采该处公路边坡的石块,边上还停着一辆方向盘拖拉机,后斗上还堆放着数块大小不一的石块。该行为已威胁到公路安全。
经对行为人现场询问得知,其是本地村民,打算修葺房屋,因经济原因想节约成本,再加上安全意识及法律意识的淡薄,而现场又有以前公路建设开凿遗留的石块,采挖便利,遂作出在公路边坡采石的违法行为。路政人员和工程人员立即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相关法律宣传,明确告知其采石地距离公路路面仅仅数米远,一旦造成山体垮塌后果不可预料,已经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禁止在县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米范围内从事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等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的规定,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经过批评教育,行为人认识到擅自在公路边坡采石行为的危险性,并承诺今后不再犯类似错误。
来源:德化公路分局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