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阳光小学年秋季招生通告

德化阳光小学年

秋季招生通告

根据德化县教育局《德化县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年秋季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招生政策要求,即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范围

招收户籍在阳光社区1、3、4组,龙东社区、畔山云海小区、仙境村6—7组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招生办法

(1)符合“两一致”条件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城区公办小学优先招收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两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具体条件:

①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的,父母或父母一方也必须同户并提供出生证明),户籍与房产一致(该房产的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且产权比例应达到50%及以上,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寄户”学生一律回原户籍地就读或参加城区小学一年级随迁子女电脑派位。

②城区户籍但不符合“两一致”条件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城区小学招生服务区域内但不符合以上户籍、住房产权“两一致”条件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如集体户、购买商铺、车库等的非住宅产权户等),原则上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家长按时向招生服务区域的学校报名登记,学校在招收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两一致”以及按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后,有剩余学位的,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或抽签录取办法接收部分本类适龄儿童入学,若学位不足,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2)招生对象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迁入的截止时间为年3月1日,户口迁入超过截止时间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四、报名地点、时间及电话

报名地点:德化县阳光小学A楼五楼教务处

报名时间:年7月5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30

联系

五、报名程序

1.7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辖区“两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持户口本、不动产权证(含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直接报名注册。辖区“世居户”因拆迁等特殊情况只达到户籍“一致”的适龄儿童,提供有效证明,视为“两一致”同步申请入学。

2.7月7(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户籍在城区小学招生服务区域内但不符合以上户籍、住房产权“两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如集体户、购买商铺、车库等的非住宅产权户等),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向招生服务区域的学校报名登记,学校在招收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两一致”以及按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少年后,有剩余学位的,于7月30日前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或抽签录取办法接收部分本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若学位不足,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3.7月9日,学校公示“两一致”招收对象名册,接受监督,并将花名册报送教育局初教股。家长如对招收对象名单有异议的,可在7月15日前向学校投诉反映。

六、提供材料

1.最新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正面:上为户口本首页,下为学龄儿童页;背面:学龄儿童父或母所在页),家长在复印件签名,并写上联系电话。

2.监护人房产证或其他有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县疾控中心打印的《入学入托预防接种证明》。

4.户主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父母或父母一方同户,须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

七、注意事项

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若材料不实,一经查实,本服务区域户籍的适龄儿童一律视为非服务区域招生对象,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以上招生事宜,请各位家长互相转告。

咨询。

德化县阳光小学

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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