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许多朋友会遇到这样的烦心事,因为想要租房、购房而去房产中介公司咨询并留下联系方式,但在接下来的时间,经常收到不同的中介公司打来的推销电话。明明只去了一家中介公司,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中介知道自己的电话呢?近日,德化法院审结的被告人黄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给出了答案。(东南早报记者苏玮杰通讯员郑岐松)黄某是德化人,从事房产中介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人脉后,年7月3日,他与几个人合伙开了一家中介公司。为了更快提升公司的业务,他动起了歪脑筋,将其本人及其他股东之前在房产公司上班时获取的客户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房号、购房面积等个人信息汇集,由他统一管理用于拓展中介业务。经统计,黄某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共计条。年7月19日,被告人黄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
德化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搜集、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综合考虑案情、认罪情况,法院判决被告人黄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来源:泉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