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县级交叉巡察的部署要求,根据市委统一安排,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我市近日启动对鲤城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等9个县(市、区)委宣传部的交叉巡察。本次交叉巡察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县(市、区)委授权,巡察组由相关县(市、区)成建制派出,采取“推磨式”交叉巡察方式进行,由安溪县巡察德化县、德化县巡察永春县、永春县巡察鲤城区、鲤城区巡察晋江市、晋江市巡察石狮市、石狮市巡察惠安县、惠安县巡察泉港区、泉港区巡察洛江区。各交叉巡察组于8月15日前进驻被巡察单位,巡察时间25天左右。
据了解,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上级部署要求,已组织开展7个批次县级交叉巡察,覆盖全部县(市、区),涉及3个县(市、区)扶贫领域和8个小城镇、13个县直单位。
来源:刺洞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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