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赤水西洋村田野步道与瀑布微景观工程招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洋村田野步道与瀑布微景观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德化县赤水镇西洋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德化县赤水镇西洋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赤水镇西洋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为84.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系西洋村田野步道与瀑布微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总造价84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4元。

2.5.总工期为60日历天(其中绿化项目养护期:成活养护6个月+日常养护6个月),定额工期为/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及现行相关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施工。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不低于中级园林绿化专业的职称。

注:园林绿化专业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05月11日08:00至年05月24日15:00(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通过随行易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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