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名单(三十四)的公示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泉委发〔〕6号)、《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规定的通知》(泉委人才〔〕19号)等有关规定,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名单(三十四)予以公示(公示期8月13日至8月19日),公示名单为年6月18日至年8月11日核准的人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信(邮)、来访的方式提出。
联系-(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监督-(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
传真-
电子邮箱: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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