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山市民广场地下2层、地下3层车位、车库对外公开招租,具体招租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社会团体、企业法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意招标须知和《租赁合同书》规定的条件均可报名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公民应持身份证、法人应持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时应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账户名称: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开户行: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02),凭银行转帐凭证到德化县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4楼物业管理部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方可取得投标权。
二、投标方式:采用暗标暗投。
三、报名地点:德化县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4楼物业管理部办公室(隆中路1号4楼)。
四、报名截止时间:年5月20日下午5:00时。
五、联系人:陈先生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投标须知
德化县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
年4月29日
招投标须知
一、本次凤凰山市民广场地下2层、地下3层车位、车库共96位,摩托车位40位1个标的租赁经营权,以上标的物以现状为准。
二、报名资格: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社会团体、企业法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意本须知和《租赁合同书》规定的条件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三、投标时间:年5月23日下午2:30时。
四、报名截止时间:年5月20日下午5:00时。
五、报名手续:有意参加投标者,公民应持身份证、法人应持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以转账的方式(拒绝现金缴存)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账户名称: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开户行: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02),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的交款人必须与竞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用于德化县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凤凰山市民广场地下2层、地下3层车位、车库竞标保证金”(要求受理银行录入汇款凭证),汇达时间以指定账户的银行对账时间为准,迟于报名截止时间的竞标保证金,将视同未取得投标权。凭银行转帐凭证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德化县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4楼物业管理部办公室办理报名,方可取得投标权。
六、报名地点:德化县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4楼物业管理部办公室(隆中路1号4楼)。
七、租赁期限:3年,年6月1日至年5月31日。
八、投标地点:德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九楼)。
九、投标方式:本次采用暗标暗投方式,设有保留底价,小车车位、车库共96位、摩托车位40位,加价0.10元或0.10元的整倍数,投最高价者为中标者,并以最高标价为该标的物的月租赁费。当最高标价相同时,由同标价的投标者再次进行投标确认中标者,再次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上次报价。经3次平标难予确定中标者时,采用抽签形式确认中标者。中标者经确认后,当场由招标人发给中标者中标通知书,中标者应当场签收(拒签中标通知书或放弃中标权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归招标人所有,该标的由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投标)。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可以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后七天内退回(不计利息)。
十、招投标规则:单个标的报名人数不足3人时及截止投标时间到达现场不足3人,不进行投标。投标者应按要求填写标书,未按要求写明标书及在约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标书均属无效。最高投标价低于标底价,则该标的为无效标。出现以上情况时,由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投标。
十一、投标者中标后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等。
十二、中标者须在中标后三天内携带有关证件到德化县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4楼物业管理部办公室签订《租赁合同书》,否则视同放弃中标权,取消其投标保证金。
十三、中标者放弃中标权,取消其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十四、中标权不得转让他人,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及所交纳的保证金。
十五、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的租金,租赁期满时(无违约)退回本金。
十六、车位、车库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季支付,应于季初的5日前付清。
十七、本投标须知未尽注意事项,另见拟签订的《租赁合同书》。
十八、本须知及《租赁合同书》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招标人:德化县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
年4月29日
来源:德化县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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