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一名男童不慎掉入景观池后溺亡物业被

事件回放

YouthDay

年10月23日下午

德化浔中某小区

一名男童不慎掉入景观池后溺亡

事发后,当地警方立即介入调查

当天下午2时许,早报记者来到该小区。据目击者介绍,小男孩平时住在该小区。事发当天下午6时许,小男孩的外公带着他在小区的中庭散步。期间,不知什么原因,小男孩不见了。外公找了许久都没找到,终于在一个他最不愿意看到的地方——水池找到了小男孩。“当时水池是满的,找到的时候男孩已经嘴唇发黑,没有呼吸了,他们家人都吓傻了。”目击者介绍,家属在现场悲痛欲绝。据了解,小男孩姓陈,德化人,今年差不多一周岁。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管理处,陈家人正和物业人员协调相关事宜。物业人员表示,公司对此事深表遗憾,并积极配合家属开展协调工作。公司已拨款元作为慰问金,并打算在景观池旁设置护栏。

陈家人表示悲剧已经发生了,赔偿是次要的,物业应先把景观池没有设置护栏这根本问题解决。“现在景观池什么防护措施都没有,至少要拉个警戒线吧?物业没有尽到相关义务,应承担责任。”

陈家人认为,物业没有拿出解决问题的诚意,将走法律途径。

当天下午4时许,记者在小区内看到,物业已在景观池周围拉上警戒线。

01月10日中级法院宣判最终判决物业公司赔偿赵某父母经济损失共计约4.5万元。

1月10日讯(东南早报记者苏玮杰通讯员郑东灏黄燕燕)年10月,泉州通客户端报道了德化一名1周岁的男孩在小区景观池内溺亡!事发后,其家长将小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一同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近30万元。由于不服一审判决,原告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近日,泉州中院审理并判决了此案。

事发:1岁男童不幸溺亡父母起诉开发商和物业

年10月的一个晚上,唐某用小推车将1周岁的外孙赵某携带至小区楼下,随后赵某脱离监护,自行步行游玩至40米外的景观池,不慎跌入水池内溺水窒息死亡。

据了解,事发时景观池水深30厘米,水面离廊道地面10厘米,水池边的柱子上设置有“请勿戏水,小心有电”的警示标志。

赵某的父母认为,事发景观池没有安装任何防护措施,蓄水水位高达几十公分,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且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开发商作为该景观池的所有人,负有安全保障的义务。物业公司对小区设施设备负有维护、管理及安全保障的义务。现由于小区景观池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和提醒义务,对损害后果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故要求其共同承担30%的民事赔偿责任,各项损失共计29万元。

判决:监护人负主要责任物业公司担责5%

一审法院德化法院经审理该案件后认为,赵某仅有1周岁,对行为后果缺乏必要的认知与预见能力。赵某的父母对其负有监护责任。将其交给外公唐某照看,而唐某未能履行保护、管理职责,致使赵某脱离监护,导致本案悲剧的发生,负有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

而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负有安全保障的义务。在本案中,物业公司虽然在池边设置了警示标志,但未能有效地履行危险控制义务,使赵某无法接触景观池。同时未安装监控,导致没能及时发现险情。故物业公司对赵某的死亡存在相应的过错,应承担适当的过错责任。

另外,涉案景观池的设计符合相关规定,并不存在设计不规范的情形。且开发商将房产项目及景观池等经验收合格后出售交付给业主后,其义务已履行完毕,开发商对事件的发生没有过错,故开发商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德化法院判定受害人家长承担主要责任,物业公司承担5%责任,开发商不承担责任。泉州中院认可了该责任认定,并最终判决物业公司赔偿赵某父母经济损失共计约4.5万元。

法官:家长应时时谨慎履行好监护职责

本案主审法官称,近年来,由于家长疏于监护管理,导致小孩发生安全事故引发官司的情况并不鲜见。出事的最主要原因,是家长没有尽到监护职责,粗心大意,怀有侥幸心理,却不知会将自己幼小的孩子陷入了危险甚至死亡的境地。作为家长,应当时时谨慎,对小孩切实负起监护职责。

此外,法官还建议,物业公司应谨慎注意小区公共区域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和防范,避免纠纷的发生。

延伸阅读

近年来

发生在小区景观池的悲剧并不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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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泉州嘉琳广场小区,10岁的童童(化名),不慎溺亡在小区景观池,景观池水深1.2米。

今年5月26日,福清市金辉华府小区,三名儿童在水池旁玩耍时,疑似触电不幸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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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痛!福建三姐弟小区内瞬间被夺走性命!请告诉孩子远离这样的危险

今年9月22日,陕西宝鸡金河尚居小区4岁男童辰辰(化名)走失,一天后,警方在该小区一处地下室的蓄水池发现他的遗体,经勘查认定为意外溺水。

年2月,吉林珲春市水岸春城小区,一男子酒后跌倒在小区内的景观池里,虽然水深仅30多厘米,但男子头朝下水正好没过脸部,结果溺水。

年9月,福州连江一名1周岁零8个月的女童在奶奶做饭时溜出家门,半小时后,奶奶在小区景观池发现了孙女,孩子口鼻朝上溺亡在水池中。

年7月,一位70多岁的老汉在南京幕府东路旭日锦城遛鸟时,不慎栽入水池当中。尽管景观池的水深也就四五十厘米,但由于当时无人发现老人栽入池中,老人被从水池中捞出时已经身亡。

来源:东南早报泉州通客户端德化传媒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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