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新寨二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化县新寨二路工程(监理)已由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德发改审[]5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德化县城市管理局,代建单位为德化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自筹,建设单位为德化县城市管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德化县浔中镇浔中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建安费约元;本工程位于德化县浔中镇浔中村,道路总长约.m平米,红线宽12米,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路基土石方工程、路基及边坡防护工程、道路工程、交通信号灯及标志标线工程、给水工程、雨污水排水工程、路灯工程及电力管道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规定的隶属于本项目招标工程范围内规定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的施工、工程档案归档、结算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监理工作等;

2.4建筑安装工程费: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号文)的60%作为参考依据,监理服务费计费额暂按本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即德化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的预算价元)为计算基数,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为人民币19.万元。(投标人若不按此金额填报,视为不响应实质性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最终监理服务费计费额按德化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的工程结算价作为计算基数进行调整。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费。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及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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