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明码标价
价格欺诈、哄抬价格?
这样的药店小心被处罚!
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防护用品价格监督检查,对口罩、药品、消毒杀菌服务器等的价格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价格违法举报等线索予以及时处理。至目前,共检查口罩等重点商品经营户73户次,发现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3户次,责令整改3户次。连日来,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市场监管领域防控工作,切实加强食品、药械、产品质量监管和价格监督检查。市场监督部门提醒各药品经营单位,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直至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热线进行投诉举报。相关阅读:1月27日上午,福州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支队,在对防疫用品的价格执法检查中,发现康佰家大药房第四十二分店销售的KN95口罩以及84消毒液未明码标价,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当事人整改,并依据《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及《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以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一千元决定,并责令当事人通知该公司总部,立即部署各门店做好防疫用品价格的明码标价工作。此外执法人员同时对该企业销售的KN95口罩的加价幅度的进行了调查取证,当事人解释该款KN95口罩原来未销售过,是新进的货源,因春节放假,账务还没结算,KN95口罩的进货票据无法及时提供,后续调查情况正在进行。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在购买口罩时,可以依据平时购买的价格进行比对,若价格高于平时价格的30%,即可算是经营者恶意哄抬价格,但如果商家的进货价格也上涨导致的零售涨价,则不属于恶意哄抬价格。来源: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峡都市报等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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