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泰花苑(德化县第二瓷厂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夜景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德化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德化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德化县龙浔镇宝美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宝泰花苑(德化县第二瓷厂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夜景工程施工招标,工程总造价约元,本项目位于德化县宝泰花苑,主要建设内容有一期(2#、3#、4#、5#、6#)、二期(7#、8#、9#、10#)的夜景装饰灯安装和管线施工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约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约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及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号)规定,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年7月1日至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年12月31日。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适用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适用。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10月22日09时00分00秒至年10月27日17时00分00秒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