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是自治区纪委监委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提供服务保障。根据工作需要,自治区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业务骨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自治区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八级及以下业务骨干8名。
二、选调范围
全区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在职在编人员(不含工勤岗位人员)。
三、选调对象资格和条件
(一)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不超过32周岁(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选调人员是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应是现任乡科级副职或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层次公务员;选调人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是现聘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八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5.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干部;
5.与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巡视机构领导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有关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调动的。
四、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年11月24日8:00—30日18:0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自治区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公开选调业务骨干报名表》(见附件),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gxjwsy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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