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种下一枚好老师,秋天就能收获许多优秀

招聘

一年之计在于春,新的一年,你是否还在找工作?今天小编整理了一批教师招聘信息,符合条件的抓紧来试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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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篇幅问题,小编摘录的只是公告的部分内容,更多详情以及所需的附件下载,都须登录给定网址或通过其他联系方式咨询!记住哦!

汇总信息   2.教育部直属高校免费师范毕业生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年3月13日以后出生)。

3.届福建省免费师范毕业生(泉州生源)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年3月13日以后出生)。

  4.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在职公办教师和符合下列条件且取得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民办在职教师(须办理人事代理并缴交社保):

  中学(含中职学校):(1)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年3月13日以后出生);(2)本科及以上学历;(3)从事5年及以上中学教学工作;(4)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符合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县(区、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教坛新秀、全国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参加市级及以上教学技能竞赛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小学(含幼儿园):(1)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年3月13日以后出生);(2)本科及以上学历;(3)从事5年及以上教学工作;(4)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符合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县(区、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教坛新秀、全国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参加市级及以上教学技能竞赛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5.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优秀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年3月13日以后出生)。

招聘方式及报名

第1-4类招聘对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招聘,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的地点提交相关报名材料报名,第5类招聘对象采取赴省外高校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具体招聘工作由各招聘学校(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可登录各招聘学校(单位)门户网站查询。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   特别说明: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4.年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最迟须于年7月31日前提供,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年3月10日。

考 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不进行面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加分分值)。

  1.至今尚未被公立学校聘用为编制内工作人员的福建省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4.未正式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年应届毕业生应先提供相关资格办理证明,并最迟于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书。非应届毕业生上述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年3月10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体检资格。

  5.以下人员视为符合福建省户籍条件要求:(1)年3月10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报考者;(2)福建省内高校年应届毕业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福建省的报考者。此外,年3月10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报考人员,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考 试

笔试由福建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4月15日,笔试科目、地点等事项详见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有关说明。成绩合格线为50分(即考生成绩=折算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加分,下同),本次招考采取只笔试不面试方式进行,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者不予聘用。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和取得学士学位的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毕业生不需要参加笔试,只需参加体检,并经考核合格后即可优先录用(若出现报名人数超过拟录用人数的,则由区教育系统编外合同教师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后另行通知)。

  1.本次招聘对象应参加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年3月10日至年3月10日期间出生)。

  2.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岗位要求的"师范类毕业生"是指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不含师范类院校非师专业毕业生)。

  3.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   特别说明: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   4.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5.以下三类人员视为符合福建省户籍条件要求:(1)年3月10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报考者;(2)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福建省的报考者。

  此外,年3月10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且现在泉州地区实际居住的流动人口(〈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6.年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最迟须于年7月31日前提供,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年3月10日。

考 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不进行面试),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包括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60%。笔试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折算百分制后与加分分值累加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下同)即考试总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其中体育、音乐、美术岗位的合格线为55分,下同),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资格复审、体检、聘用。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岗位要求的“师范类院校学历”是指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不含师范类院校非师专业毕业生)。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   特别说明: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4.以下三类人员视为符合福建省户籍条件要求:(1)年3月10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的报考者;(2)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福建的报考者。

  此外,年3月10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且现在泉州地区实际居住的流动人口(〈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5.年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最迟须于年7月31日前提供,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年3月10日。

考 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不进行面试),笔试由福建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年4月15日,笔试地点、考试大纲及笔试成绩查询等信息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   特别说明: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最新的《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4.年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最迟须于年7月31日前提供,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年3月10日。

考 试

笔试由福建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4月15日,笔试科目、地点等事项详见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有关说明。本次招聘考试的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计算笔试总成绩。成绩合格线为50分(即考生成绩=折算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加分,下同),本次招考采取只笔试不面试方式进行,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者不予聘用。笔试成绩于5月13日左右公布,在接到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反馈的笔试成绩后,区社会事业局将及时通过泉州市教育信息网、泉州开发区网、泉州开发区实验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

  3.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   特别说明: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   4.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XX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年)中的“XX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5.以下三类人员视为符合福建省户籍条件要求:(1)年3月10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报考者;(2)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福建省的报考者。

  此外,年3月10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且现在泉州地区实际居住的流动人口(〈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6.年应届毕业生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应先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相关资格办理证明,最迟须于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报到证等相关证书证件;其他报考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最迟须于年7月31日前提供,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年3月10日。

  7.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允许泉州台商投资区现在岗的中师班毕业的顶编代课教师参加招聘考试。相关条件如下:(1)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备相应学科小学教师资格;(3)身体健康,未违反计生、综治规定;(4)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8.泉州台商投资区统招聘用的编外合同教师参加招聘考试,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年3月10日以后出生),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对象的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及以上学历。

考 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加分后,下同)的40%和面试成绩(百分制)的60%相加,总成绩60分及以上合格。总成绩不合格不予聘用。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年3月10日至年3月10日期间出生(其中晋江市聘用合同教师、非晋江市在职公办教师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即在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取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毕业生,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上述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   3.专业条件

  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年)》(附件2)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若其第二学历(位)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并可查验,则其第二学历(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招聘岗位(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必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对应)。

  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   根据“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如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中的专业涉及括号“()”或“所学方向”的、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在专业指导目录中的以及研究生毕业专业为招聘所需类别或专业的二级学科的,可以具有的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进行认定。

  4.部分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晋江市聘用合同教师指的是:经晋江市教育局批准,与所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目前仍在册在岗的聘用合同教师。

  5.其它条件

  年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最迟须于年7月31日前提供,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年3月10日;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考 试

4月15日全省统一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形式及笔试成绩计算办法以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及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为准。报考人员均需参加全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在笔试卷面成绩达到笔试卷面总分值60%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拟招聘人数,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资格复核人员。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其名次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列。

  2.招聘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澳门或台湾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3.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上可查询认证。

  特别说明: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

  4.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不限,但其本科学历的专业应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5.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6.以下三类人员视为符合福建省户籍条件要求:(1)年3月10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报考者;(2)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福建的报考者。户籍要求为“泉州市”的,按以上原则类推。

  此外,年3月10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且现在泉州地区实际居住的流动人口(《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7.符合报考条件的南安市以外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报考时,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其工作单位所在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证明)。

考 试

小学、幼儿园岗位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不进行面试。中学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由福建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4月15日,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笔试地点、考试大纲及笔试成绩查询等信息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平台”的相关公告、说明。

  其中:在岗的中师班毕业的代课教师参加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招聘的,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小学教师资格,身体健康,未违反计生、综治规定,年龄放宽至四十五周岁(即年3月10日以后出生);此类人员的大专学历类别不限,聘用后按合同制工人(以工代教)管理。

  2.符合招聘岗位各项资格条件的以下两类人员可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可直接参加专项公开招聘,并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予以考核聘用:(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必须是相关专业毕业且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2)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

  3.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4.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   特别说明: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   5.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应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6.以下人员视为符合福建省户籍条件要求:(1)年3月10日前取得福建省常住户口;(2)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福建省的报考者;(4)年3月10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且现在泉州地区实际居住的流动人口视同具备相应户籍条件(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并附居住所在地所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7.年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最迟须于年7月31日前提供,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年3月10日。

考 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不进行面试),笔试由福建省教育厅4月15日统一组织。

  2.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3.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   特别说明: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   4.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XX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分类指导目录》(年)中的“XX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5.小学职位招聘学历要求:①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中专毕业,现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若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可不受专业限制选择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教师岗位。

  6.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安溪户籍(生源)且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非全日制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者也可报考。

  7.以下人员视为符合福建省户籍条件要求:①年3月10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报考者;②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③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福建省的报考者。户籍要求为泉州市或安溪县的,按以上原则类推。

  此外,年3月10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报考人员,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8.年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最迟须于年7月31日前提供,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年3月10日。

  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报考者,教师资格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年12月31日,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考 试

笔试由福建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笔试时间:4月15日。上午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报考者根据本人所报考岗位类别选择其中的一个科目类别参加考试。下午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该科目是每位应聘者必考科目,其中职业教育类仅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其考试成绩作为唯一的笔试成绩。特殊教育教师岗位,专业知识考特殊教育专业知识。笔试科目、地点等事项详见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有关说明。

笔试成绩合格线(折算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加分,下同)为50分(其中职校、特教及小学体音美合格线为45分),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资格复审与体检

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线上的考生中,从考试总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幼儿园教师岗位,永春县域内幼儿代课教师可以报考,相关条件如下:(1)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2)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后,并从年3月10日以来在永春县教育主管部门认证的幼儿园连续代课至年6月30日;(3)年龄放宽至35周岁(即在年3月10日至年3月10日期间出生)。

  3.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4.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   特别说明: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   5.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应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6.以下三类人员视为符合福建省户籍条件要求:(1)年3月10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报考者;(2)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福建省的报考者,要求泉州市户籍条件的以此类推。

  此外,年3月10日前取得《泉州市居住证》,且现在泉州地区实际居住的流动人口(〈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7.所有招聘岗位均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报考者聘用后须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满五年(含试用期一年),在体检前签订承诺书。

考 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不进行面试),笔试由福建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年4月15日。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加分,下同)合格线为55分,笔试成绩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3.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4.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   特别说明: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   5.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6.以下三类人员视为符合福建省户籍条件要求:(1)年3月10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报考者;(2)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福建省的报考者。

  此外,年3月10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且现在泉州地区实际居住的流动人口(〈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7.年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非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最迟须于年7月31日前提供,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年3月10日。

考 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其中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专业知识笔试内容详见《年泉州市德化县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教师岗位信息表》。

笔试由福建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年4月15日。笔试地点、考试大纲、笔试内容及笔试成绩等信息均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发布。

面试工作由德化县教育局组织。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上的考生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其中,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面试通知发布前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内容等方案另行制定在德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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