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不断加大对交通违法、道路交通事故逃逸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及出行安全。根据上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即日起我队将启用龙津路三实小路段等3个交通监控卡口测速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车型及限速标准
小型汽车、低速车、摩托车限速值为60公里/小时,大型汽车限速值为50公里/小时。
二、测速设备位置
1.龙津路三实小路段;
2.环城西路冠福路段;
3.葛坑卡口:省道线(原省道线)63KM+M。
三、法律依据
目前设备已调试完毕,并通过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标定。我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配套法律法规对超速行驶、不按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特此通告
德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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