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农〔〕号
德化县农业局关于印发年德化县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食品安全放心省创建方案〉的通知》(闽委发〔〕29号)和《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年福建省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农综明传〔〕号),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年德化县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德化县农业局年7月31日
年德化县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食品安全放心省创建方案〉的通知》(闽委发〔〕29号)和《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年福建省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农综明传〔〕号)文件精神,做好我县主要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与要求
在年建立的省控长期定位监测点位上(我县共66个点长期监测定位点,其中:水田35个点、菜地15个点,重点区16个点)根据监测点作物种植情况,采集监测点位上的农产品样品,分析农产品中重金属含量并进行评价,以摸清我县各类农产品中重金属的污染状况及其与土壤之间的关系,为我县农用地土壤的安全利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奠定基础。
二、样品采集及运送
农产品样品的采集工作由县农业局统一负责组织实施,乡镇应指派专人配合农产品样品采集工作。
(一)采集样品类型
年我县产地环境监测工作采集的农产品主要包括如下种类:
1.根茎类农产品:马铃薯、番薯、淮山、芋头、茭白、莲藕、萝卜(白)、胡萝卜等
2.瓜果类农产品:豇豆、四季豆、荷兰豆、茄子、黄瓜、丝瓜、葫瓜、佛手瓜、冬瓜、南瓜等
3.叶菜类:各类叶菜。
4.其他蔬菜:叶菜和根茎类蔬菜以外的蔬菜,如花椰菜、西兰花等。
5.水果类:柑橘、香蕉、柚子、橄榄,李、柿子、枇杷、荔枝、龙眼、萘、菠萝等。
根据监测点种植作物类型,采集30个农产品样品。每种农产品的采集数量不超过5个。
(二)采集方法
1.农产品
样品的采集地点严格限制在年确定的长期定位监测点位上,即必须在年采集土壤样品的田块(地块)上采集农产品样品,不能跨出田块在在别处采样。
2.采样时,应事先准备好不锈钢或瓷质剪刀、不锈钢或瓷质小刀、样品袋、样品标签、采样记录表等。
3.在农产品成熟时进行采样。
4.必须拍摄5张采样照片,其中1张是点位中心照片(必须反映采样人员在采农产品样品的情形,即体现采样人员的同时体现农产品种类)、其余4张是四周景观照片(反映与年基本一致的景观)。所有照片都应该自带经纬度。照片不合格的将被视为无效样品。
5.农作物样品应采集混合样品,不能以单株(个)作为监测样品。农作物混合样是指在已定采样点地块内根据不同情况按对角线法进行多点取样,然后等量混匀组成一个混合样品。每一混合样由5个的植株组成(即分点样)组成。
(1)粮食样品采集:水稻、小麦类采集稻穗、麦穗;玉米采取第一穗,即离地表近的一穗,混合成样。
(2)蔬菜样品的采集:小型植株的叶菜类(白菜、韭菜等)去根整株采集;大型植株的叶菜类可用辐射形切割法采样,即从每株表层叶至心叶切成八小瓣,随机取两瓣为该植株分样;根茎类采集根部和茎部,大型根茎可用辐射形切割法采样;果实类在植株上、中、下各侧均匀采摘,混合成样。
(3)采样量:谷类一般为克(干重样),蔬菜、薯类一般为1千克(鲜重样)。
6.表格和标签。采样同时,应填写农产品样品标签、农产品样品汇总表。
7.采样注意事项:
(1)农作物采样时间应在无风晴天时采集,雨后不宜采样。采样应避开病虫害和其它特殊的植株;
(2)新鲜样品采集后,应立即装入聚乙烯塑料袋,扎紧袋口,以防水分蒸发;
(3)填写农产品样品标签一式2份,1份放入袋内,1份扎在袋口。
(三)样品运送与处理
1.样品采集后应尽快送至样品处理单位进行样品处理。
2.采集好的样品装运前必须逐核对样品、样品登记表、样品标签和采样记录,核对无误后分类装箱;
3.样品在运输中严防样品的损失、混淆或沾污,及时送至实验室。接受者与送样者双方在样品登记表上签字,样品记录由双方各存1份备查;
4.要确保农产品样品送至实验室时不变质腐烂。样品要冷冻运送,可配备专门的隔热容器,放入致冷剂。水分较多的样品,先装入塑料食品袋,再放入容器中,防止水分逸失。
5.负责样品处理的人员接收样品后应立即进行样品处理。
(四)样品的编码
样品编码由16位数字组成
1.行政区划代码:统一采用国家统计局设管司发布的最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6位);
2.土地利用类别代码:耕地(水田和蔬菜地)使用“GD”,园地(茶园和果园)“YD”(2位)。
3.流水号:由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以县(区市)为基本单元,在耕地和园地采样中分别连续分配编码。
4.年份:填写(4位)。
三、样品测试及项目年度报告
各监测点农产品样品的制备与测试工作由县农业局统一组织实施。全县共安排30个农产品样品采集个数分配见附表(根据农产品生产采集季节情况将进行适当调整),农产品样品检测镉、铅、砷、汞、铬、镍、铜、锌的总量,但如果是稻米则检测无机砷含量,检测方法统一采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GB9.—)。样品采集完成时间为年12月底前,样品测试完成时间为年3月前,年3月前将监测结果发送到技术单位,技术支持单位依据上报的检测结果编写项目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于年5月前提交省能源总站。技术支持单位为福建农林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土壤污染生态研究团队。
附表:年德化县农产品采集样品情况分布表
附表
年德化县农产品采集样品情况分布表
乡镇
水田点
菜地点
重点区
采集水稻
采集蔬菜
合计个数
龙浔镇
3
5
5
浔中镇
1
2
4
4
盖德镇
2
1
2
2
三班镇
3
1
2
2
龙门滩镇
3
2
4
4
雷峰镇
3
2
3
3
南埕镇
3
水口镇
3
国宝乡
3
赤水镇
2
1
1
1
美湖镇
2
2
3
3
大铭乡
2
春美乡
2
1
1
1
上涌镇
8
2
2
汤头乡
2
葛坑镇
8
3
3
杨梅乡
2
桂阳乡
2
合计
35
15
16
5
25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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