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海岸带考评纳入“美丽乡村”综合成绩
为进一步完善全市环境卫生监督考核机制,实现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南安市从年2月起,将海岸带月考评成绩按20%的比例计入“美丽乡村”环境卫生考评镇级综合成绩。
南安市丰州镇金鸡闸
[镇级成绩(分)=所抽查村的平均成绩×50%+所抽查海岸带得分×20%+所抽查主次干道得分×30%],月考评结果及时通报。
为了更好地推进水头镇、石井镇等乡镇对海岸带的整治,南安市财政安排海漂垃圾治理专项资金万元。其中80万余用于日常治理,并根据沿海各乡镇海岸线长度比例(水头镇8公里、石井镇32公里)下达专项经费,保障海漂垃圾日常治理工作需要,5万元用于海漂垃圾考评及宣传经费,15万元用于奖励海漂垃圾治理成效显著、考评成绩优秀的单位,同时对整治不力的单位按照考评方法给予相应处罚。
德化:龙浔镇制定镇级环境卫生管理实施方案德化
龙浔镇在德化县“美丽乡村”环境卫生考评中的成绩权重占到了43.16%,该镇结合实际,制定了环境卫生管理实施方案。按人口情况及保洁范围将村(社区)分为城区村(社区)和山顶村(社区),以每月市抽查评比成绩为依据,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与绩效挂钩进行奖惩。
(一)根据所在乡镇、村(社区)成绩在全市排名倒数的次数,给予镇主要领导、挂钩领导、驻村(社区)工作队、镇环卫站人员通报批评、诫勉教育或绩效降等次的处罚。
(二)村(社区)奖惩。对在市抽查评比中分数位列全市前20名村(社区)的给以-元的奖励,对成绩分数达85分以上的村(社区)奖励-的;对成绩75分以下的村(社区)罚-元,全市倒数1-10名的村(社区)罚-元。根据村(社区)成绩全市排名倒数的次数,取消村主干评先评优资格或村(社区)评先评优资格及“两委”节假日补贴。
(三)在市道路抽查评比中,分数在全市1--10名的,奖励-元。分数在全市倒数五名内的,罚该村(社区)元。如道路涉及二个及以上责任村(社区),则奖惩由责任村(社区)平均分摊。
希望“新政”实施后,
可以更加有力推动考评工作!
来源:南安、德化考评中心